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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水利厅联合公布10件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列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作者: 日期: 2025-07-03 阅读量: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水利厅联合公布10件

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区水利系统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聚焦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联合自治区检察院持续加强涉水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健全完善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同联动机制,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治水效能不断提升,为先行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水利厅联合发布了10件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涉及行洪安全保障、地下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费征缴等领域,为黄河流域综合保护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经验,将进一步推动形成保护黄河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在黄河水资源保护方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水利厅通过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作用,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拆除渠道防汛范围内私搭乱建非水利设施8处,整治受污染土壤3000多平方米,清理固体废物200多吨;石嘴山市检察院推动星海湖西域生态环境整治项目,批复投资1466万元进行系统性治理。

  地下水资源保护方面,各地检察院积极开展自备井取水专项整治监督,中宁县检察院开展自备井取水专项治理,排查无证自备井732眼,封停350眼,办理取水许可证362眼,纳入抗旱应急管理20眼。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石嘴山市水务局依法履行水资源监管职责,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胜煤炭集中经营区内的7家煤炭炭素产销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规范管理辖区内企业取用地下水行为。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督促吴忠市利通区水务局联合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关停11家单位20眼自备井,对接宁夏水投吴忠市水务有限公司,为10家洗车行接入自来水管网,确保其依法合规取用水。隆德县检察院督促保护饮用水源地防护设施,联合隆德县水务局共同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在水土保持费追缴工作中,检察机关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摸排线索,共办理征缴水土保持费公益诉讼案件25件,追缴费用2161万元。青铜峡市检察院通过水土保持费征缴类案监督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督促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899万余元。

为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中卫市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督促协同的制度优势,与水务部门合力督促整改,有效消除行洪安全隐患,保护行洪安全。永宁县检察院针对违法建筑阻碍行洪安全涉及部门多、存在时间久远、整治难度大的现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协同整改,形成执法合力,消除问题隐患。西吉县检察院督促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河道清理工程项目,总投资536.76万元,彻底消除西吉县葫芦河上游河段因芦苇过度生长造成的河道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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