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四水四定”先行先试 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宁夏“四水四定”先行先试
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2020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强调“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我区争取将“支持宁夏开展‘四水四定’先行先试”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成为全国首个试点省份、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全省域实施“四水四定”的省份,经过两年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区“四水四定”创新实践案例入选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创新成果被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简报刊发、亮点成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给予高度肯定。
一、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四水四定”政策体系
召开全区“四水四定”工作专题推进会议,明确抓好试点带动、全面推进、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构建完善现代水网、节水控水、保护治理、防洪减灾、智慧水利、法治政策、资金保障、改革创新、管控指标“九大体系”。率先在全国出台省级“四水四定”实施方案,确定量效双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水生态环境6大类40项指标、80项重点任务、100项重点工程,基本形成“四水四定”工作布局、实施路径、指标体系。选取银川市、利通区、盐池县、惠农区、海原县、隆德县、宁东基地7个试点示范建设,形成覆盖北、中、南,贯通区、市、县的示范带动、全域联动格局,7个试点地区制定了29项配套制度、39项专题方案,开工项目116个、落实资金155亿元。
二、深度节水控水,提升集约节约水平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区、市、县三级用水权总量管控指标、地下水管控指标方案,实行多水源统一配置、统一调度。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新增用水项目全面实行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不符合总量及强度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取水许可,从源头叫停低效粗放用水。深入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全区高效节水灌溉比例达到5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79,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7.3%,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5%,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22.2%、14.5%。盐池县“节水开源筑牢生态屏障”入选2023中国节水十大经典案例。
三、坚持改革开路,激活水资源内生动力
深化用水权改革,工、农业确权全面完成,确权工业企业3701 家、灌溉面积1058万亩,实现用水权“总量管控、定额分配、适宜单元、管理到户”。建立用水权价值基准,实行工业用水权有偿取得,农业灌溉全域执行末级渠系水价,所有县(市、区)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出台金融支持、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创新推广“银政”、“银保”、“银担”多元合作模式,金融机构开展用水权质押、授信、贷款6.46亿元,推动水资源向“水资产”转换。“十四五”以来,累计完成用水权交易339笔、水量2.53亿立方米。与四川省完成跨省域水权交易全国第一单,运用市场化手段实现水资源“开源”的首创性改革。
四、强化项目支撑,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坚持把水网建设作为保障先行区建设水安全的基础支撑,基本建成以现代化灌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等为重点的现代水网体系,工程水网年实际输配黄河水60亿立方米,有力保障729万城乡居民饮水、粮食生产和生态、产业用水安全。实施青铜峡、固海及盐环定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行“投建管服”一体化新模式,累计安装测控一体化闸门5275套,干渠直开口在线计量率达54%。全力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区建设,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7%,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91%,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3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