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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征求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公告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作者: 日期: 2026-05-19 阅读量:

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征求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维护法治统一,水利厅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拟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

现就拟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若有修改意见或者建议,请于2025年6月3日前反馈至自治区水利厅。感谢支持!

联系人:张清宇联系电话:0951-5552021

电子邮箱:sltzcfgc2021@126.com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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