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拟推荐申报名单的公示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拟推荐申报名单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办水保函〔2025〕737号)要求,在各市、县(区)及有关单位的自主申报基础上,经组织遴选,现对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拟推荐申报名单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水利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凡未按要求提供有效佐证材料,以及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等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51-5552280
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12月22日
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拟推荐申报名单
一、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泾源县
二、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彭阳县王洼水土保持试验站
三、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一)生态清洁小流域
1.海原县殷家沟生态清洁小流域
2.盐池县城区生态清洁型小流
3.西吉县甘井生态清洁小流域
4.灵武市东塔生态清洁小流域
5.隆德县清流河生态清洁小流域
(二)生产建设项目
1.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工程
2.国能宁东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
3.“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
4.宁夏甘塘750千伏输变电工程
5.宁夏闽宁750千伏输变电工程
6.银川至昆明公路(G85)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