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宏源建科检测有限公司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结果的公示
关于宁夏宏源建科检测有限公司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办建设〔2019〕244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对宁夏宏源建科检测有限公司质量检测单位相关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宁夏宏源建科检测有限公司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乙级资质,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举报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行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
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举报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们按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对举报事项进行核实处理。
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举报和陈述材料不予受理。
1.电话:0951-5552024 5552403
2.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建设与运行处(邮政编码 750000)。
3.电子邮箱:sltjsc@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