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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2024年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答辩评审的通知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作者: 日期: 2024-11-15 阅读量: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2024年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答辩评审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务局,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宁人社规字〔2021〕16号)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24年水利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水人发〔2024〕9号)要求,现就答辩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

    通过2024年自治区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初评资格审核拟参加职称资格评审人员。(见附件)

    二、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11月24(星期日)上午8:30开始。

    (二)地点:水利厅二楼中心会议室

    三、答辩评审方式

    答辩采用个人述职和问答方式,时间每人控制在15分钟以内。答辩人自述环节5分钟,申报人员简要介绍主要工作业绩、经历和学术成果的主要观点、研究成果和现实意义,并且陈述所提交论文的论点、论据及应用情况。剩余时间回答评委提问、综合评审。

    四、答辩要求

    (一)参加答辩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于答辩当日7:50进行检录,答辩开始后超过20分钟未检录人员视为弃权。

    (二)答辩人员要遵守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答辩。答辩人员抽签后必须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脑、电子阅读器等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等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未按上述规定上交通讯电子设备的,一律视为作弊,取消答辩资格。

    (三)答辩人员答辩时,不允许携带与答辩相关的资料及个人物品。个人答辩结束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迅速离开,不得在现场停留。

    (四)答辩期间如发现申报人员私自接触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的,取消本次评审资格。

    联系人:葛贺        联系电话:0951-5552262

    附件:参加答辩评审人员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    

参加答辩评审人员名单

正高级(含双定向,共29人):

司雪琴、王  雁、闫维恒、毛生军、孙治平、伏海中、柳东海、马国民、陈建城、顾怀富、王存福、周  明、

顾靖超、朱小明、王雪峰、张兴凯、戴红梅、姚国石、虎小伟、马文波、田凯华、陈  炀、牛德潭、张红玲、解  勇、顾  军、蒋正文、夏亚平、管文斌

副高级(共130人):

滕建忠、王丽莉、刘  东、陆  阳、王炳奇、路  平、赵  圆

李桂云、马  涛、董  丽、杨  荣、侯正祥、王吉军、马  新

马  迁、丁志华、马玉龙、张  贤、陆智斌、牛立位、张志鹏

王  娜、闫国忠、朱固军、马  玲、沈红旗、黄  斌、崔  磊

袁  帅、张  莹、王晓兵、王丽丽、贾存超、李旭晖、何学梅

刘  青、殷韶梅、李红玺、张敬宏、雍  芳、张智德、曹新茂

徐  海、张  斌、葛  东、段成琳、韩  炜、冯学明、吴江龙

覃文文、周瑞芝、马志军、周雪梅、万兴华、王巧荣、刘  锐

秦占成、马  平、金  军、杨  波、马淑霞、杨清平、金  波

邓志远、何建岩、张  伟、薛天柱、邢天锋、王  睿、陈建斌

田彦霞、万世全、李会兵、周  浩、李  岩、赵  刚、南煜平

刘  华、田志莲、于丙睿、马  云、李  钰、穆  娟、晁  琼

王艳琼、吴  斌、白  忠、石玉娇、鲁  玮、冯  玥、高云瑞

陈有强、李健健、郭苗苗、曹静波、赵旭亮、樊小东、王  磊

马志颖、李志宁、刘向明、马  鑫、焦全春、马永刚、朱旭东

郭丽娇、顾红媛、段  茹、王  东、薛智慧、王  涛、马志强

尹向存、高  加、温怀明、林海雁、吕  彦、王  童、张会梅

龚殿斌、冯涛明、苗永琴、叶  云、海  嫦、唐瑞山、梁  芳

陈粲玲、赵  杰、焦  铭、张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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