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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2024年度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省级初验结果的公示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作者: 日期: 2024-07-15 阅读量: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2024年度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省级初验结果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55号)要求,经有关县区自验申请、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和自治区水利厅初验认定,拟推荐西吉县、盐池县、海原县、吴忠市红寺堡区、中宁县5个县区申报水利部2024年度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15日至7月19日(5个工作日)。其间凡有异议者,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水利厅节约用水与城乡供水处反映。经查证属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区,取消其推荐资格。

    联 系 人:黄家瑞

    联系电话:0951-5552274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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