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区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作者:
日期:
2021-05-28
阅读量: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区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务局,宁东管委会,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厅属有关单位: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办运管﹝2021﹞5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全区水库安全度汛,现将2021年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各市、县(区)水务局要及时将本辖区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在本地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布,并加强对辖区内新任职的“三个责任人”履职培训,切实履行职责,确保2021年水库工程安全度汛。
附件:宁夏水库2021年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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