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固原地区(宁夏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水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宁夏固原市(宁夏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水源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本项目的拟建情况进行第一次公众告知,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
宁夏固原市(宁夏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水源工程
二、工程概要
工程以泾源县现有龙潭水库作为首部取水枢纽,主要截引泾河干流及支流颉河、策底河、暖水河水资源,向宁夏干旱缺水的中南部地区固原市的原州区、彭阳县、西吉县以及位于海原县的南部地区城镇居民生活和农村人畜供水,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工程年引水量3980万m3,属Ⅲ等中型工程,工程包括已有龙潭水库加固、改建大马庄水库、新挖隧洞、铺设管道及新建泵站等,其中隧洞总长,管道。水库淹没及工程永久占地9065.83亩,临时占地3287.03亩,建设周期48个月,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804人,搬迁安置人口1439人。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金虎 联系电话:13639510163 邮箱:nxstjt@163.com
四、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
(一)环评单位: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玉霞 联系电话:0371-66025416 邮箱:yyx0378@163.com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城北路东12号 邮编:450004
五、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进行相关环保文件和法规研究,现场查勘、收集环境资料、筛选重点评价因子,开展第一次信息公开。在此基础上,确定评价工作思路,进行区域环境调查、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根据环境影响预测,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编制环评报告书简本,进行公众参与和第二次信息公开,根据意见反馈,对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环评报告书,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本项目应对哪些重要环境影响或生态影响高度重视;
2、龙潭水库加固工程对六盘山自然保护区动植物产生的影响,对此您有何意见和建议;
3、您认为本工程的建设对区域社会发展主要有哪些积极影响;
4、综合利弊,根据目前您所了解的情况,您是否支持本工程建设;
5、对本工程的其他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采取写信、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与本项目建设单位或是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进行联系,了解本项目设计方案以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和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并热诚欢迎广大公众对本项目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日期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