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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登记录入信息表填写说明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作者: 日期: 2012-12-12 阅读量:

取水取可登记录入信息表(下载)

  

取水许可登记录入信息表填写说明

  

一、填报总体要求

(1)填报内容必须与已发放的取水许可证信息内容保持一致,且一证填写一套信息表。

(2)凡取水许可证及登记表已填内容,必须登记录入本台帐,不得遗漏。

二、第一页(取水权人基本信息)

(1)审批机关:填写单位全称。

(2)监督管理机关:选取“选择监督单位所在地区”后,输入单位名称全称。

(3)取水权人名称:是指取用水资源的单位或个人。

(4)单位性质:按登记注册分“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

(5)行业类别: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国家标准门类填写。

(6)联系电话:座机和联系人手机。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工作部门、职称、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应全部填写。

三、第二页(取水水源基本信息)

第二页为取水水源的基本信息,包括水源类型、年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方式、计量方式、水资源分区等,水源分为地表水、地下水两大类型。

(1)年取水总量、河道内取水量、河道外取水量、地表水取水量、地下水取水量为统计得出,用户不用填写。

(2)“所在水资源分区”、“所在行政分区”:根据取水口实际位置选择填写。水资源分区各取用水单位不用填写。

(3)取水地点:填写取水口所在具体位置(应尽可能详细)。

(4)“最大取水流量”与“日最大取水量”:可只选填一项。

(5)计量方式:填写计量设施的名称及型号,如“FV3018固定式超声波流量计”。如无计量设施或未登记,则填写“/”。

(6)“计量方式类型”分为在线、非在线、无计量,如无登记选择未登记。

(7)地表水栏中“水源类型”与“取水方式”:

地表水“水源类型”分为江河、湖泊、水库、其他。选择某一水源类型后,填入相应的水源名称。例如选择水库,应填入水库名称。如选择“其他”应注明水源性质,如再生水等。

地表水“取水方式”分为蓄水、引水、提水。其中“蓄水”是指以水库、塘坝为水源的;“引水”是指从河道中自流引水的;“提水”是指利用扬水站从河道直接取水的。

(8)地下水栏中“水源类型”与“取水方式”:

地下水“水源类型”分为普通、地热、矿泉、其他。如选择“其他”应注明水源性质,如矿坑排水等。

地下水“取水方式”分为单井、井群、自流。

四、第三页(取水标的信息)

按取水用途分为六类,分别为城镇生活取水(自来水),生活取水(自备)、工业取水(自备)、农业取水、发电取水、其他取水。六种取水用途类型必须至少选择一项填写。

(1)城镇生活取水(自来水):本类型专指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城镇集中供水工程(自来水厂)的取水。对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供给工业园区的集中供水工程,不列入此类(应列入工业取水类)。

(2)生活取水(自备):是指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用于供给生活所用的取水(非自来水厂取水)。

(3)工业取水(自备):指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用于工业(非发电)的取水。利用已有的供水工程、发放取水许可证的工业取水户,不列入此类。

(4)农业取水:其中“灌溉定额”是指灌溉毛定额。

(5)发电取水:发电分类分为水电、火电、核电、其他四种类型。其中不属于水电、火电及核电选项中列出的发电分类都属于“其他”项。例如用海水等冷却的火电厂、风电、太阳能发电、潮汐发电等,具体信息填写于“其他”项后的文本框中。

(6)其他取水:上述取水类型以外的取水都属于其他取水。在河道内取水的,要在“其中河道内”后的输入框中填入具体数值。

(7)取水量年内分配:各月分配取水量之和应与年取水总量一致,无水量分配的月份取水量填入“0”。

五、第四页至第八页(水井、提水、引水、蓄水工程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取地下水的,按井号逐井填写。

无某类取水工程的该页不填写。

六、第九页(水资源论证情况)

“是否经过了水资源论证”:指发证前是否经过水资源论证。若经过水资源论证,应相应填写论证报告书名称、编制单位、审查单位、审查时间等信息。

七、第十页(节水、计量和退水情况)

(1)“非常规水源使用情况”:包含污水处理回用量、矿坑水、微咸水、海水、其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2)退水地点、退水水质要求:尽可能填写详细。

(3)取水计量设施:与第二页填写的一致。

(4)退水计量设施:分为“在线”、“非在线”、“无计量”、“未登记”。录入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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