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同心检察办理7件公益诉讼案
今年以来,同心县人民检察院立足行政公益诉讼职能,深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托多方协作机制强化监督履职,累计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全力守护辖区生态环境。
该院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办案理念,依托“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常态化监管巡查。采用实地走访与无人机巡检相结合的方式,精准排查垃圾乱堆、水体污染、耕地林地受损等问题,优先通过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截至目前,共制发检察建议5件,开展诉前磋商2件,推动清理村庄、沟道等固体废物垃圾570余吨。
同时,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同配合,运用“公益诉讼+检察听证”模式开展全流程监督,推动个案办理、类案整治、源头治理有机融合。在办理的一起某风电项目水土流失案中,收到县水务局移送线索后,查实该项目存在顺坡溜渣、植被损毁、场地及道路水土流失严重、未布设截排水沟、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管部门及企业负责人召开公开听证会,厘清案件事实与主体责任,凝聚整改共识,有效提升了监督治理效能。
该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摒弃“一案办结即收尾”的办案思维,健全“立案整改—现场修复—复查核验—长效管护”全流程跟踪监督机制。针对涉林、水土、植被破坏等生态受损案件,常态化组织办案人员深入受损点位开展整改“回头看”、实地核验修复成效,逐项核查补植复绿、污水治理、地貌整治等措施落地情况。对整改浮于表面、修复不到位的问题依法跟进督促,以刚性法律监督倒逼行政机关履职尽责。通过闭环式跟踪督办,辖区受损地块植被覆盖率稳步提升,区域水土保持、自然环境得到实质性改善,切实以检察监督推动生态问题标本兼治,巩固长效生态保护成效。(作者:周璐 马少元)
时间:2026-06-25 来源:宁夏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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