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宁夏水量分配方案正式印发实施
2026年宁夏水量分配方案正式印发实施
本站3月20日讯 为深入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依据水利部下达我区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自治区水利厅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四水四定”主要指标(2024—202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地下水管控指标方案》,遵循总量控制、丰增枯减、优化配置、保障发展的原则,科学编制《2026年宁夏水量分配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执行。
2026年全区取水总量控制在74.38亿立方米。按行政区域分配:银川市22.10亿立方米、石嘴山市13.14亿立方米、吴忠市17.61亿立方米、固原市3.40亿立方米、中卫市14.25亿立方米、宁东2.88亿立方米。按水源类型划分:黄河干流地表水63.45立方米、支流地表水2.39亿立方米、地下水6.27亿立方米、非常规水2.27亿立方米。按行业配置:生活用水4.74亿立方米、工业用水6.61亿立方米、农业用水58.68亿立方米、人工生态环境用水3.35亿立方米。同时,自治区统筹预留黄河干流水量1.0亿立方米,用于抗旱应急、重点产业项目等重大项目新增用水,增强供水安全韧性。
下一步,自治区水利厅将以本方案为依据,组织各市、县(区)及供水管理单位细化编制年度水量调度方案,将年度用水指标精准分解至各干渠直开口,强化精细化调度与全过程管控,最大限度保障生活、生产、生态各业用水,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实水安全保障。(灌溉排水服务中心、水资源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