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履职显担当 专项行动开展见实效
河湖长履职显担当 专项行动开展见实效
本站7月10日讯 2024年初,自治区河长办积极响应并贯彻落实自治区总河长与副总河长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区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启动了“强化河湖长履职加强河湖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此次行动不仅是对河湖长责任意识、履职能力、工作水平的一次全面检视,更是向河湖领域“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等现象坚决宣战。
一是领导垂范,引领行动。自治区级河长率先垂范,亲自挂帅出征,深入清水河、黄河等水域一线,开展深入细致的巡查与调研工作。自治区级河长直面河湖问题,通过实地考察,为发现的河湖问题开出了切实可行的“药方”,制定了详细的整改策略。自治区级河长以上帅下为地方各级河湖长树立了典范,更如同一股强劲的东风,极大地鼓舞了全区上下参与河湖保护与治理的热情,为深入开展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工作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二是行动迅速,履职有力。在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劲推动下,“看不到问题是最大的问题、看到问题不整改是最大的失职渎职”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每一位河湖长的行动指南。各市县一系列贯彻落实专项行动的高规格、高质量专题会议密集召开,专项行动文件精神得到了广泛而深入的传达与学习。各级河湖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纷纷走出办公室,深入一线、主动作为、积极巡查,上半年,全区有效巡河次数同比实现了29.3%的显著增长。在问题排查上,各市县更是以严谨细致的态度,累计自查发现并登记了625个河湖问题,建立了问题台账,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与完成时限,强化跟踪督办与定期调度,确保了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三是整改有力,成果丰硕。截至6月底,专项行动累计自查发现问题625个,已完成整改623个,整改完成率99.7%。其中:处理河湖长履职不到位问题1个,处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等乱堆问题582个,处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私搭彩钢房、私建羊圈等乱建问题20个,处理群众围垦、私挖鱼塘等乱占问题9个,处理污水乱排问题9个,处理公示牌设置不规范问题4个。累计处理履职不力河湖长5名,清理河岸垃圾6450m3,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物3724m2,腾退乱占滩地160亩,整治污水排放口5处,规范设置公示牌277个,清理河道漂浮物2302m3,清理围网900m,增设警示标牌1441个,悬挂宣传条幅200余条。专项行动整改成效显著,极大的改善了河湖生态环境,维护了河湖管理秩序。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总结经验教训和典型做法,不断拓展和创新强化河湖管理的方法举措,持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并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坚定决心,努力推动全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河湖处、河湖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