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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水资源论证与取水许可审批之“脉”守好水资源管理源头关卡之“证”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作者: 日期: 2024-05-07 阅读量:

 把好水资源论证与取水许可审批之“脉”守好水资源管理源头关卡之“证”

    本站5月7日讯  严格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管理是强化取用水管控的重要抓手,也是落实“四水四定”要求的具体举措。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在自治区水利厅统一部署下,水利调度中心对2020年至2023年3月以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情况进行了抽查评估。

    本次抽查涉及全区各市、县(市、区)等22个县(区),分不同水源、不同类型、不同编制单位抽选41个论证审批项目,从论证报告质量、技术审查流程、取水许可核验与审批等方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按照17类指标对项目技术符合性、审批合规性、资料完整性等进行了系统性分析评估。从总体来看,取水许可审批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在用户取用水行为中得到了有效落实,各市、县(市、区)在水资源管理的“第一粒扣子”上下了功夫也取得了成效。下一步将强化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水资源论证与取水许可审批工作,为我区水资源管理下好一手棋。

    一是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水资源论证管理,针对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未论证的应尽快论证并报审,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审查通过之日起满三年建设项目未批准的应重新或补充论证。

    二是切实提升水资源论证质量。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水资源论证质量,规范编制文本格式,合理确定论证等级和范围,强化取用水主要环节、用水工艺、用水水平、合理取水量、取水口可靠性、水源论证、取退水影响等要素论证,确保论证结论符合实际情况。

    三是着力规范水资源论证审查。严格水资源论证技术审查,把水资源管控指标作为刚性约束,重点对建设项目取用水与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水量分配指标、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管控指标、用水定额等,严格进行符合性把关,提出审查意见并对其真实性、科学性负责。对水资源论证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不得批准取水许可。

    四是强化取水许可行政审批管理。全面梳理排查取水许可审批事项,对申请要件及材料完整性、符合性等进行认真复核,违规审批的要全面整改,资料缺失的要全面补齐。(水利调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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