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河湖长工作交接制度正式印发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作者:
日期: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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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河湖长工作交接制度正式印发
本站4月30日讯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河湖长工作交接制度(试行)》经自治区2024年第一次河长制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实施,旨在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动态调整和责任递补机制,规范河湖长工作交接程序和内容,确保河湖管护责任无缝衔接。
该制度适用于市、县、乡、村级河湖长的工作交接,明确了交接程序、交接内容及相关责任。特别要求了两项内容:一是河湖长工作岗位调整后,一般按照自然接续原则,在岗位调整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二是交接采用书面交接形式,由本级河长办负责梳理交接内容,形成《河湖长工作交接清单》和相关移交资料,经前任和继任河湖长共同签字确认后完成移交。
该制度的印发和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河湖长工作交接流程,提高河湖管护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为推动自治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河湖管理处、河湖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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