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中卫市海兴供电公司2024年煤改电项目线路跨(临)渠实施方案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4〕91号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中卫市海兴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国网中卫市海兴供电公司2024年煤改电项目线路跨临渠实施方案的请示》(海兴电函〔2024〕10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1〕8号)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公司实施的2024年煤改电项目拆除原扩九泵站出水渡槽9#-10#排架间的架空线路,改为地埋电缆方式穿越,并更换渡槽两侧共计16基线杆及导线。
一、为确保渡槽运行安全、渠堤交通畅通,穿越渡槽处砌护加固、安全防护和标识标牌设置等相关工程措施和技术方案等,依据《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1〕8号)及相关规范规定确定。
二、工程施工具体方案和技术要求由宁夏固海扬水管理处审定。你公司需与宁夏固海扬水管理处签订建设安全运行管护协议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并服从宁夏固海扬水管理处的现场监管。
三、你公司要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编制工程建设运行应急预案报宁夏固海扬水管理处备案。
四、该工程施工不得影响渠道行水,具体施工时间由你公司和宁夏固海扬水管理处协商确定。
五、工程所需资金由你公司负责筹措。
六、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交宁夏固海扬水管理处存档。
七、其它事宜由你公司与宁夏固海扬水管理处协商解决。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