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2024年平罗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三闸桥实施方案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4〕85号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2024年平罗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三闸桥实施方案的请示》(平交发〔2024〕64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1〕8号)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实施的2024年平罗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在唐徕渠桩号K137+195处实施三闸桥翻建工程。
一、为确保渠道运行和防洪安全、渠堤交通畅通,桥梁翻建处渠道砌护加固、渠堤衔接、安全防护和标识标牌设置等相关工程措施和技术方案等,依据《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1〕8号)及相关规范规定确定。
二、工程施工具体方案和技术要求由宁夏唐徕渠管理处审定。你单位需与宁夏唐徕渠管理处签订建设安全运行管护协议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并服从宁夏唐徕渠管理处的现场监管。
三、你单位要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编制工程建设运行应急预案报宁夏唐徕渠管理处备案。
四、该工程施工不得影响渠道行水,具体施工时间由你单位和宁夏唐徕渠管理处协商确定。
五、工程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负责筹措。
六、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交宁夏唐徕渠管理处存档。
七、其它事宜由你单位与宁夏唐徕渠管理处协商解决。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