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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640000017/2024-00180 发文时间 2024-04-17
发布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4〕50号

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宁夏水投集团关于审批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请示》(宁水投司发〔2024〕24号)收悉。依据《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20〕283号)规定,我厅对随文报送的《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以下简称《变更报告》)进行了审查。经咨询论证,现批复如下:

一、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情况

2020年4月20日,我厅批复了《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宁水审发〔2020〕41号)。工程自东干渠进水口取水,东干渠桩号0+501.61处新建进水闸引水至新建青镇泵站,后扬水14.51公里至新建的三星塘调蓄水库,经沉沙调蓄后通过5.89公里管道自流入金积水厂,扩建改造金积水厂,净化处理后分别向利通区、青铜峡和灵武各片区供水。

二、设计变更缘由及依据

(一)变更缘由。

项目实施阶段,为克服新冠疫情影响,确保东干渠灌溉任务和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工程施工任务如期完成,对首部取水东干渠进水闸改造方案布置型式进行调整,将原方案由原址翻建调整为移址重建。

(二)变更依据。

依据《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等,为确保东干渠灌溉任务和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工程施工任务如期完成,对首部取水东干渠进水闸改造方案进行调整。

三、设计变更项目和内容

(一)变更项目。

变更项目包括首部取水东干渠进水闸移址重建和增设水闸安全监测设施。

(二)变更后主要建设内容。

 1.移址重建首部取水东干渠进水闸。

新建东干渠进水闸由清污段、控制段、末端连接段、旁通管末端闸门段、右侧旁通供水系统组成,设置清污机、事故闸门、工作闸门及检修闸门,闸室总长39米;增设旁通供水系统,安装电磁流量计、流量调节阀各1台(套),安装进、出水控制闸门各1套,配套相应电气、自动化及启闭设备;取消闸室上游黄河岸坡治理内容。

 2.增设安全监测工程。

 增设东干渠进水闸变形监测、渗流监测、环境量监测等安全监测设施,配套相应设备及自动化系统。

四、其他事项

(一)前述设计变更涉及工程投资以工程决算审计为准,所需资金在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投资内调剂使用。

(二)工程变更涉及新增用地,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进水闸工程在未办理设计变更批复情况下实施,依据《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予以补办,今后应杜绝此类行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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