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
宁水函发〔2024〕42号
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
《关于申请审查〈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的请示》已收悉。水利厅组织相关专家及泾源县水务局等单位代表对《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区域评估报告》)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区域评估报告》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试点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及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宁水规发〔2021〕3号)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技术(试行)”要求,原则同意该《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你委要认真落实区域评估相关内容,加快推进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强化市场信用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并按程序核发取水许可证或用水权证;对未按承诺取水的单位依法依规处置。2024年底前将区域评估落实推进情况书面报水利厅。
联系人:陈丹 0951-5552270
附件: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技术审查意见.pdf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