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征求《宁夏水利建筑工程预算补充定额》《宁夏水利设备安装工程预算补充定额》《宁夏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补充定额》(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征求《宁夏水利建筑工程预算补充定额》《宁夏水利设备安装工程预算补充定额》《宁夏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补充定额》(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专家:
我区现行的《宁夏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试行)(宁水计发〔2009〕13号),以及《宁夏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宁水计发〔2016〕10号)自发布实施以来,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我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不断推广使用,现行预算定额个别存在不适用和缺项等问题,不能满足水利工程高质量发展建设计价需要。
为加强造价管理,完善定额体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水利建设项目投资。我厅组织编制完成了《宁夏水利建筑工程预算补充定额》、《宁夏水利设备安装工程预算补充定额》和《宁夏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补充定额》的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人:孙楠
电子邮箱:nxslzj@163.com
附件:1.《宁夏水利建筑工程预算补充定额》(征求意见稿)
2.《宁夏水利设备安装工程预算补充定额》(征求意见稿)
3.《宁夏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补充定额》(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3月1日
结果反馈:
水利厅于2023年3月1日,对《宁夏水利建筑工程预算补充定额》(征求意见稿)、《宁夏水利设备安装工程预算补充定额》(征求意见稿)、《宁夏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补充定额》(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意见征集工作。截至2023年3月31日意见征集工作结束,未收到有效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