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集《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意见的公告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及相邻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常住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上述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的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张海晨
邮箱:123584472@qq.com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环评单位: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文迪
邮箱:1642069646@qq.com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富安巷102号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起30日内。
附件:1.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宁夏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2023年2月14日
结果反馈:
宁夏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于2023年2月14日,对《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结束,未收到有效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