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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索引号 640000017/2021-08478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水利厅
有效性 有效

宁夏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水利信息化、数字化工作水平,保障宁夏水利各级各类信息系统的正常稳定、安全可靠运行,依据水利部《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规范》(SL 715-2015)等相关规定,结合水利厅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利信息系统包括物理环境、信息采集设施及系统、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主机、存储备份、基础软件、数据资源、数据中心、业务应用软件、安全设施、视频会议系统、工程视频系统等。

      宁夏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块承担,综合保障”的原则,采用自行运维和托管运维相结合的运维模式。托管运维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运维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区)水务局及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照本办法编制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 第二章  运维组织及职责

 

    第五条  水利信息系统运维组织由运行维护主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机构和运行维护服务机构组成。

    第六条  自治区水利厅为全区水利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主管机构,水利厅科技与信息化处具体负责指导全区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运行维护工作的整体协调,主要职责如下:

(一) 负责全区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二) 组织制定运行维护服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

(三) 组织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体系规划与建设;

(四) 组织公共软件的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工作;

(五) 协调处理运维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水利厅机关其他各处室负责本处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  水利信息中心为水利厅信息系统公共部分的运行维护实施机构,具体负责运行维护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运行维护费用的申请和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一) 负责水利厅机房环境及机房辅助设施、视频会议系统主会场、无纸化会议系统、计算机网络、办公楼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各单位所有终端的网络服务保障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二)负责基于水利数据中心所需的物理环境、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主机、存储备份、基础软件、基础数据资源、安全设施等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保障水利政务外网的网络畅通;

    (三)负责申请与管理自治区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上的水利云资源基础环境及安全保障;

    (四)负责组织机关各处室、单位业务应用系统向宁夏水利数据中心及水利应用公共平台的迁移及升级维护工作;

    (五)负责委托运行维护服务机构开展本级运行维护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六 负责将上述所涉及的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第九条  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为水利厅办公楼内基础弱电的运行维护实施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运行维护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运行维护费用的申请和管理,负责委托运行维护服务机构开展水利厅办公楼内智能化、楼层会议系统及楼宇监控等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第十条  厅属各单位为本级运行维护实施机构,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各类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运行维护费用的申请和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一) 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和水利要素的信息采集设施及系统、工程视频等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二) 负责本单位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和业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录入、审核及发布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运行维护,实行岗位责任制,定人、定岗、定责;

(三) 负责本单位机房环境及机房辅助设施、视频会议系统分会场、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主机、存储备份、安全设施等基础设施的网络服务保障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四) 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运行维护管理岗位,可委托运行维护服务机构开展本级运行维护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五) 依照相关定额标准和本单位实际,协同厅财务部门,负责将本单位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第十一条  托管运维由运行维护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运行维护服务机构,与运行维护服务机构和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运行维护服务机构依据运行维护实施机构提出的服务级别要求,对信息系统基础设施、业务应用等提供综合的服务。运行维护实施机构应建立外包服务管理机制,对外包服务进行管理、评估。未经运行维护实施机构同意,运行维护服务机构不应将维护服务任务部分或全部委托给第三方。

第十二条  租用的网络传输链路(包括电子政务外网)及网络接入设备的运行维护由运营商负责。各级运行维护实施机构应对运营商的服务质量进行管理、评估。

 

第三章 第三章  运维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十三条  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内容按照监控巡检、例行维护、响应式维护、故障处置、应急响应、安全管理、分析总结和其他等方面开展运维工作。

    第十四条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运维”的原则,对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边界划分(见附件)。运行维护对象如下:

(一)物理环境维护。特指信息系统运行的机房环境及机房辅助设施的维护,主要包括机房、配线间、空调、UPS、供电系统、换气系统、除湿/加湿设备、防雷接地、消防、门禁、环境监控等。

(二)信息采集设施及系统维护。特指收集、传输和处理灌区工程、城乡供水工程、防洪(水文)工程、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等各种水利工程和水利要素的信息采集设施,主要包括各类传感器、传输设备、接收处理设备及信息采集系统等。

(三)通信系统维护。特指信息传输的通信设备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包括微波通信设备、卫星通信设备、光纤传输设备、程控交换设备、水利电子政务外网、运营商无线传输网等。

(四)计算机网络维护。特指各类网络连接设备及数据传输线路的维护,主要包括路由器、交换机、数据传输设备及综合布线系统等。

(五)主机维护。指各类服务器及用户终端的维护,主要包括服务器、虚拟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虚拟终端等。

(六)存储备份维护。特指存储、备份水利信息系统信息的各类硬件设备及管理软件的维护,主要包括存储设备、存储管理系统、备份管理系统等管理软件。

(七)基础软件维护。特指支持水利信息系统各类业务应用运行的支撑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中间件、GIS平台软件、数据处理软件、报表软件、工作流引擎等。

(八)数据资源维护。特指水利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主要包括基本信息类、监测类、摘要类、基础空间数据等基础数据,以及灌区工程、城乡供水工程、防洪(水文)工程、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行政等业务数据的维护。

(九)数据中心维护。主要包括迁移上云的应用系统基础环境保障、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资源管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水利数据中心设备设施等。

(十)业务应用系统维护。主要包括灌区工程、城乡供水工程、防洪(水文)工程、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行政等业务应用系统。

(十一)安全设施维护。特指水利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的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主要包括安全防控设备、安全检测设备、用户认证设备等硬件设备及安全防控软件、安全检测软件及用户认证系统等软件。

(十二)视频会议系统维护。特指主会场和分会场视频会议设备设施及系统的维护,主要包括摄像机、麦克、显示系统、音响、视频会议终端、调音台、网络设备、会控管理软件、供电系统、空调等。

(十三)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维护。特指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维护,主要包括前端采集设备、视频编/解码设备、传输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媒体服务器、显示终端等。

    第十五条  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按照《宁夏水文水资源信息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宁水法资发〔2019〕30号)执行。水利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的运行维护工作按照《宁夏水利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水利各级各类业务应用系统的废弃和下线,由运行维护实施机构向运行维护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审核后进行废弃和下线。运行维护实施机构负责对已废弃和下线的业务应用系统数据资源进行安全处理和妥善保管。

十七条  运行维护实施机构应按照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内容开展运行维护管理工作,避免出现运行维护“盲区”。当出现水利信息系统建设质保期已满且尚未移交给运行维护实施机构情况时,由运行维护实施机构代为运维,但不免除项目法人的建设责任,产生的运维费用由项目法人解决。

 

第四章 第四章  资金保障

 

    第十八条  运行维护实施机构负责按照相关定额标准编制年度运维经费计划,水利厅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统筹落实运维经费。

    十九  有关防洪(水文)工程业务范围内的运行维护内容及费用测算标准具体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指南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要求>的通知》(办防〔2019〕102号)执行。

    第二十条  运行维护实施机构应加强对运行维护资金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严格使用运行维护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

第五章 第五章  监督考核

 

    第二十一条  各级运行维护实施机构要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行为规范、操作规程和监督考核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运行维护服务机构应对信息系统运行状况、运行维护服务过程进行记录,并形成运行维护资料存档备查。建立运行维护知识库和更新维护机制,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  运行维护主管管理机构定期对各级运行维护实施机构的运维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纳入年度信息化工作考核范围。

第二十四条  各级运行维护实施机构应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定期对运行维护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估,按照考核结果支付运维经费。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是服务级别指标完成情况、故障处理情况、维护服务效率、用户满意度等。

 

第六章 第六章  附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水利厅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基础资源及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边界划分

    2.信息采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边界划分

    3.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边界划分


附件1                 基础资源及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边界划分

序号

一级运维对象

二级运维对象

主管部门(单位)

运行维护实施机构

备 注

1

水利数据中心

迁移上云的应用系统基础环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水利地图基础软件、水利视频管理平台等水利数据中心基础软件设备

科技与信息化处

水利信息中心

 

2

水利云平台

云资源(含云主机、云存储、负载均衡等)

科技与信息化处

水利信息中心

 

3

数据资源

水利信息系统基础数据

科技与信息化处

水利信息中心

 

水利信息系统各机关处室业务数据

厅机关处室

相应业务处室

 

4

物理环境

水利厅机房环境及机房辅助设施

科技与信息化处

水利信息中心

 

基层机房环境及机房辅助设施

厅属各单位、各市县水务局

各渠道管理处、各市县水务局

 

5

通信系统

微波通信设备及程控交换设备

厅属各单位

各渠道管理处

 

卫星通信设备

科技与信息化处

水利信息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自建光纤及传输设备

厅属各单位、各市县水务局

各渠道管理处、各市县水务局

 

水利电子政务外网

科技与信息化处

水利信息中心

 

运营商无线传输网

科技与信息化处、厅属各单位、各市县水务局

水利信息中心、厅属各单位、各市县水务局

 

6

计算机网络

网络连接设备及数据传输线路

科技与信息化处、厅属各单位、各市县水务局

水利信息中心、厅属各单位、各市县水务局

 

7

主机

各类服务器及用户终端

科技与信息化处、厅属各单位、各市县水务局

水利信息中心、厅属各单位、各市县水务局

 

 

序号

一级运维对象

二级运维对象

主管部门(单位)

运行维护实施机构

备 注

8

存储备份

各类存储系统、备份系统及存储设备

科技与信息化处、厅属各单位、各市县水务局

水利信息中心、厅属各单位、各市县水务局

 

9

基础软件

支持水利信息系统各类业务应用运行的支撑软件

科技与信息化处、厅属各单位、各市县水务局

水利信息中心、厅属各单位、各市县水务局

 

10

 

安全设施

水利厅机房及云平台的水利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的硬件设备及软件

科技与信息化处

水利信息中心

 

基层水利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的硬件设备及软件

厅属各单位、各市县水务局

厅属各单位、各市县水务局

 

11

视频会议系统

主会场

科技与信息化处

水利信息中心

 

分会场

厅属各单位、各市县水务局

厅属各单位、各市县水务局

 

12

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

水库视频监控站

水库与移民管理处

各市县水务局

 

河湖长制视频监控站

河湖管理处、各市县水务局

水利信息中心、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中心、各市县水务局

 

黄河视频监控站

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中心

 

水文站及重点山洪沟视频监控站

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中心、各市县水务局

 

灌区骨干渠道视频监控站

农村水利处

各渠道管理处

 

灌区田间渠道视频监控站

农村水利处

各市县水务局

 

水土保持工程视频监控站

水土保持处

水土保持监测总站

 

节约用水与城乡供水视频监控站

节约用水与城乡供水处

各市县水务局

 

 

附件2                  信息采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边界划分

序号

支撑业务领域

水源/用户类别

测站类型

主管部门(单位)

运行维护实施机构

备注

1

灌区工程

水资源取用水

灌区渠首引水监测站

水利调度中心

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中心、渠首管理处

 

2

干渠直开口测控一体化闸门

农村水利处

各渠道管理处

 

3

其它直开口监测站

农村水利处

各渠道管理处

 

4

黄河其它小高抽引水监测站

农村水利处

各市县水务局

 

5

城乡供水工程

水资源取用水

城市供水取用水监测站

法规与水资源处

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中心、各市县水务局、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

农村供水取用水监测站和智能水表

节约用水与城乡供水处

各市县水务局

 

7

工业取用水监测站

法规与水资源处

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中心、各市县水务局、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

防洪(水文)工程

河流湖库水文

河道水位站

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中心

 

9

水库水位监测站

水库与移民处

各市县水务局

 

10

省界断面监测站

法规与水资源处

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中心

 

11

县界断面监测站

法规与水资源处

 

12

雨量站

法规与水资源处

 

13

蒸发站

法规与水资源处

 

  

 

序号

支撑业务领域

水源/用户类别

测站类型

主管部门(单位)

运行维护实施机构

备注

14

防洪(水文)工程

河流湖库水文

土壤墒情监测站

法规与水资源处

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中心

 

15

降雪监测站

 

16

水生态

水土保持

水蚀监测站

水土保持处

水土保持监测总站

 

17

风蚀监测站

 

18

水环境

水质

主要河流水质监测代表站

河湖管理处

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中心

 

19

主要入黄排水沟水质监测站

 

20

湖泊水库水质监测站

 

21

省界断面水质监测站

 

22

县界断面水质监测站

 

23

水资源

流湖库水文

河道控制或区域代表水文站

法规与水资源处

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中心

 

24

灌区排水沟

直接入黄排水沟入黄口控制监测站

 

25

县界排水监测站

 

26

排水沟水位站

 

27

地下水动态

地下水动态监测站

 

 

 

 

 

 

附件3                      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边界划分

序号

支撑业务领域

应用系统名称

主管部门(单位)

运行维护实施机构

备注

1

水行政

水慧通公共应用平台

水利厅办公室

水利信息中心

 

2

水利厅行政审批系统

行政审批办公室

水利信息中心

 

3

宁夏水利计划管理系统

规划计划处

规划计划处

 

4

宁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平台

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处

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处

 

5

水利厅财务信息化系统、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土地管理系统

财务审计处

财务审计处

 

6

领导干部考核系统

组织人事与老干部处

组织人事与老干部处

 

7

宁夏河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河湖管理处

河湖事务中心

 

8

水资源

宁夏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

法规与水资源处

法规与水资源处

 

9

银川市水资源监控系统

银川市水务局

银川市水务局

 

10

石嘴山水资源监控系统

石嘴山市水务局

石嘴山市水务局

 

11

中卫水资源实时监控与信息化管理系统

中卫市水务局

中卫市水务局

 

12

中宁县水资源实时监控与信息化管理系统

中宁县水务局

中宁县水务局

 

13

灌区工程

宁夏农村水利综合管理平台

农村水利处

各渠道管理处

 

14

宁夏灌区信息采集应用系统

水利调度中心

各渠道管理处

 

15

七星渠灌区标准化管理应用平台

七星渠管理处

七星渠管理处

 

序号

支撑业务领域

应用系统名称

主管部门(单位)

运行维护实施机构

备注

16

灌区工程

固海扬水综合业务应用管理系统、自动化监控系统、水闸自动测控业务应用系统

固海扬水管理处

固海扬水管理处

 

17

智慧惠渠信息化管理系统

惠农渠管理处

惠农渠管理处

 

18

西干渠管理处灌区闸门远程控制系统

西干渠管理处

西干渠管理处

 

19

盐环定扬黄信息化管理系统、综合管控系统

盐环定扬水管理处

盐环定扬水管理处

 

20

红寺堡扬水泵站自动化控制系统

红寺堡扬水管理处

红寺堡扬水管理处

 

21

汉延渠在线测流系统、综合业务应用系统、巡渠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自动化闸控操作系统

汉延渠管理处

汉延渠管理处

 

22

秦汉渠管理处信息应用平台

秦汉渠管理处

秦汉渠管理处

 

23

唐徕渠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数字唐徕)

唐徕渠管理处

唐徕渠管理处

 

24

渠首管理处水闸远程自动化控制系统

渠首管理处

渠首管理处

 

25

隆德农业灌溉管理平台

隆德县水务局

隆德县水务局

 

26

贺兰现代化生态灌区管理系统

贺兰县水务局

贺兰县水务局

 

27

红寺堡区现代化生态灌区系统

红寺堡水务局

红寺堡水务局

 

28

利通区现代化生态灌区系统

利通区水务局

吴忠市宇通水务有限公司

 

29

惠农区农业用水智能计量管理系统

惠农区水务局

水利灌排及技术推广中心

 

30

中卫南山台扬水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

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局

中卫南山台电灌站

 

序号

支撑业务领域

应用系统名称

主管部门(单位)

运行维护实施机构

备注

31

城乡供水工程

彭阳“互联网+农村供水”系统

彭阳县水务局

彭阳县水务局

 

32

隆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信息及自动化监控系统、隆德县综合水务平台

隆德县水务局

隆德县水务局

 

33

原州区人饮工程管理系统、节水达标县(区)合同项目工程远程监控平台

原州区水务局

原州区水务局

 

34

宁夏农村饮水信息化管理平台

海原县水务局

海原县水务局

 

35

防洪(水文)

工程

统一遥测平台、水文综合业务系统、水情综合业务系统

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中心

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中心

 

36

渠首管理处水文资料整编系统

渠首管理处农村水利处

渠首管理处

 

37

宁夏水库移民管理系统

水库与移民管理处

水库与移民管理处

 

38

宁夏黄河防洪工程智能建设管理系统、宁夏防汛抗旱指挥业务应用系统

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39

水生态

水土保持动态监测系统

水土保持处

水土保持监测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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