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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近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17/2024-00253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水利厅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近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务局,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当前正值主汛期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高峰期,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任务艰巨繁重,水利工程运行领域安全风险日益增大,加之极端天气频繁发生,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近期,水利部召开全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视频会,通报了近期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相关司局提出事故整改工作要求,水利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宝恩主持会议并讲话。为贯彻落实专题视频会议精神,抓紧抓实抓好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厅属单位要组织对所属各层级主要负责人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分级分类组织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区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能力。

二、层层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压紧压实水利行业各领域、各层级、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全面把握安全生产状况,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其他负责人要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综合监督部门的综合优势和专业监督部门的专业优势,按照职责承担各自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具体人,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守基层末梢安全生产。厅属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层层加强内部管理,在安全管理上带好头、树标杆、做示范。

三、强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当前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有些项目工期紧、任务重,加上汛期已经来临,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任务繁重。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源头治起、从细处抓起、从短板补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从源头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工程建设。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严禁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在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整治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不按方案施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督促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重大隐患整治情况监督检查,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的监管,督促各单位按照规定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要严格落实持证上岗规定。

四、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

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运行工程蓄水情况和水工建筑物、机电设施、闸门启闭设备、监测监控设备、供配电设施设备、信息化设备、消防设施、备用电源的运行维护情况,强化维修检修和巡查值守,加强堤防险工险段、穿(跨)堤建筑物的巡查检查和监督检查,落实好水利设施预防灾害性天气预案和措施;密切关注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和设施设备失修失养、超负荷使用等风险隐患。

各级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重大隐患整治情况监督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严防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窒息、中毒等事故。暑假也即将来临,要切实落实水利设施放水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风险警示和安全提示。要督促水利风景区开展索道、缆车等特种设备和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排查,健全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进一步提升水库运行管理精准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各有关业务处室要加强对本领域工程运行安全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安全。

五、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各部门和单位要在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上下功夫,全方位、系统性补短板、强弱项,统筹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是贯彻落实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举措,要坚持“预”字当先、“实”字托底,“严”字贯穿,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抓紧抓细抓实,厅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率先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推进,确保落地见效,真正把问题隐患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安全监管法定职责,织牢织密监管网络,丰富监管方式方法,把监管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末梢单位,特别是加强对“小散远”单位、容易被忽视“小部位”的安全监管,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和应用,及时通报督促推动隐患整改,提升隐患排查整治质效。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事故的地区和单位,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当前已进入主汛期,安全生产和汛期灾害风险交织叠加。各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强化风险意识,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贯通雨情水情险情灾情防御,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措施,抓细抓实防汛各项工作。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情水情汛情发展态势,加强水旱灾害风险研判和预警预报,强化工程巡查和值班值守,落实在建工程、水库安全度汛措施,加强巡查防守和科学调度,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重点做好中小水库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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