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水管单位维修养护资金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17/2023-00210 | 文号 | 宁水计发〔2023〕4号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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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水利厅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水管单位维修养护资金计划的通知
厅属各水管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3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直属水管单位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预算定额(试行)》,结合骨干水利工程运行情况,现将2023年第一批水管单位维修养护项目资金3720万元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下达资金主要用于骨干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各单位要结合工程设施设备的运行工况、紧迫程度和资金额度,认真梳理项目清单,编制实施方案,避免重复建设,经自治区灌溉排水服务中心审核后,报水利厅备案。
二、各单位要根据维修养护项目实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式确定承建(服务)企业,签订承建(服务)合同,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三、各单位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直属水管单位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水利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维修养护项目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考核。
附件:1.2023年度第一批水管单位维修养护资金分配计划.docx
附件:2.2023年度第一批水管单位维修养护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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