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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23年灌溉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17/2023-00206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水利厅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23年灌溉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务局,厅属各有关单位,宁西供水公司:

为切实做好2023年灌溉工作,有力保障各业用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新阶段做好灌溉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发展大局上来,精心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高度重视黄河来水偏枯情势。本年度黄河已转入枯水年,并可能出现连续枯水年或特枯水年。另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区气候年景整体偏差,气温偏高、降水偏少。同时,今年粮食套种、复种面积较上年有所增加。综合分析,今年的灌溉形势会十分严峻。全区水利部门要做好“抗大旱、抗长旱”的思想准备,提前研判灌溉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精准制定灌溉供水方案,落实落细节水控水措施,最大限度保障灌区用水需求。

三、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做好灌前准备工作。各单位要抓紧完成渠道维护、清淤疏浚和各类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工作,加快各项在建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渠道供水畅通,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各县(市、区)水务局要根据今年计划水量,严格控制灌溉面积、种植结构和灌溉方式,必要时可考虑采取有计划休耕。要及时将年度农业用水总量细化分解到乡镇、村组和干渠直开口,作为计量单元年度用水量控制指标。广泛开展水情宣传,提高灌区群众节约用水意识。

四、强化有限水量的科学调度和精准调度。各水管单位要主动深入灌区,加强和县(市、区)的调研对接、协调沟通,及时准确掌握各业用水需求,细化调度方案,建立会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跨区域、跨灌域、跨渠道联调联供,做到总量管控、科学调度、灵活调度。各县(市、区)要利用灌溉间歇期,保证蓄水池等工程蓄水,储足抗旱应急水源。做好生态补水工作。

五、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坚决落实自治区“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持续开展农业用水管理专项行动,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强化计划管理。规范基层水管组织运行管理和水费收缴等工作,强化供水服务,杜绝大水漫灌、重复灌溉、昼灌夜停、纵水入沟等浪费水现象,切实提高灌溉用水效率,推进农业节水控水。

六、加快建设现代灌区。各县(市、区)要创造有利条件、积极对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灌区建设和运行管理,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两手发力”推进高效节水现代化灌区建设,切实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努力把引黄灌区建成“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七、深化农村水价改革。各县(区)要进一步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贯彻落实好《加强农业用水管理行动方案》《规范基层用水管理组织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规范农业用水水费收缴有关事项》三个文件精神,做好水费收支管理审计等工作,确保改革各项成果落实落地,促进灌区良性发展。

八、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各单位要统筹灌溉和安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全面开展渠道、建筑物、机电设施设备、田间灌排工程等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蓄水池等重要建筑物“三个责任人”职责,做实做细各项防御措施,确保工程安全、供水安全、生产安全。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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