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全力做好淤地坝隐患排查暨安全度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17/2022-00538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7-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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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水利厅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全力做好淤地坝隐患排查暨安全度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市县(区)水务局:
目前,我区已进入主汛期,2022年7月15日,我区固原等地区出现强降雨天气过程,部分淤地坝已出现险情,西吉县朱家湾、马家南坡等中型淤地坝发生溃口,淤地坝防汛形势严峻。现就全面排查淤地坝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做好当前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安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有关县(区、市)水务局要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筑牢淤地坝安全度汛防线,积极应对极端强降雨天气过程,全力做好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确保超标准洪水人员不伤亡,标准内洪水不垮坝。
二、立即开展隐患排查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堵漏洞、强弱项。有关县(区、市)水务局要按照水利厅《淤地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宁水保发〔2022〕8号)要求,立即组织对辖区所有淤地坝进行拉网式排查,认真排查淤地坝坝体、放水建筑物、溢洪道、巡护道路等工程设施运行情况,认真排查“三个责任人”履职情况,认真排查防汛带班、值班制度、抢险队伍物资落实情况等,建立完善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发现问题立即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将排查及整治情况于7月22日前报水利厅。
三、全面落实防御措施
一是加强应急调度。所有淤地坝严禁蓄水运行,有洪水入库的淤地坝尽快全部排空,空坝度汛。二是加强信息沟通。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沟通会商研判,收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督促“三个责任人”上岗履职,全力做好应急抢险准备。三是加强巡查巡护。督促巡护人员全面落实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及时报送汛情险情信息。四是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守值班纪律,及时报送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及洪水防御工作情况,确保各类信息及时上传下达。五是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出现险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行政责任人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联系人:水利厅水保处 张虎威 5552023 13519500222
水保监测总站 李惋瑾 5552322 18801310861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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