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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17/2022-00448 文号 宁水办发〔2022〕14号 发布日期 2022-06-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水利厅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水办发〔2022〕14号

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  号)29要求,水利厅制定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重点围绕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高涉水政策公开解读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提高政治站位,发挥权威定调作用

1.加强河湖治理信息公开。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压实管理保护责任,推动部门协同共治,着力强化河湖系统治理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河湖长制及河湖基本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治理清单、清“四乱”举措、结果信息的公开工作,以公开促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目标实现;做好水政执法领域涉非法采砂行为整治、清理信息的公开工作,以公开促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落实。

2.加大水权改革信息公开。结合“四水四定”原则,做好各行业取用水指标的公开,以公开促“黄河水、地下水、地表水和非常规水”科学合理分配的监管方式向“行业监管+部门监督+社会评价”转变,提高水资源效益,助力先行区建设;切实做好水资源确权、赋能、定价、入市各环节的政策公开工作,倒逼用水效率提升,推动各行业深度节水控水;加大水权交易信息公开力度,使企业用水户“购明白水、缴放心费”,推动用水权收储和交易规范化、市场化运作。

3.推进深度节水控水信息公开。在加快推进农业节水领跑、工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普及、区域节水开源、科技创新引领“五大重点行动”中,加大节水制度政策的公开,助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提升;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提升中着重开展节水指标、重点任务、考核结果的公开,将节水目标责任制落实到全社会各行业;做好“节水宁夏 你我同行”、“节约用水 让家更美”主题宣传信息的公开工作,扩大节水型社会省级示范区建设影响力。

4.深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突出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黄河水情、各干渠实时水量、汛情雨情信息的公开工作;做好水资源公报、水土保持公报、水利统计公报的公开工作;做好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建设进展情况的公开工作;做好水环境、水生态监测信息的公开工作;做好农村水利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信息的公开工作。

5.拓展乡村振兴水利保障信息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持续做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中重点县重点村包抓工作帮扶政策的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在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中,骨干水利工程水价调整方案的解读和末级渠系新水价的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成果信息的公开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和水利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守正创新,提升政策公开质量

6.持续开展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按照2022年水利重点工作,紧紧围绕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涉水任务分解过程中出台的各类政策性文件,不断提高政策文件的公开和解读质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做到图文解读占比达80%。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7.不断完善行政法规和规章集中公开。完善水利厅门户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内容,2022年底前完成现行有效涉水行政法规历史文本收录工作,规范网络文本格式,优化数据下载功能。巩固涉水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水利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水利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探索构建统一的行业地方水利规章库。

8.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年底前完成当年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的一一对应和相互关联。逐步探索建立我区水利系统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9.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咨询平台、水利政务服务窗口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加强公众互动平台政策咨询信息公开力度,规范问答平台管理,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三、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行为

10.严格执行公开制度。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重新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政府信息申请办理规范》,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11.科学界定公开方式。根据历年公众政策咨询重点,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12.规范建设公开平台。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地方和部门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内容检测和平台安全管理,做好各板块内容的规范展示工作。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四、强化监督考核,提升政务公开效能

13.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14.认真抓好环节工作。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形成本部门公开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要有专人负责各岗位各环节公开工作办理时限要求,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5.长效开展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分解和效能考核,严格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根据平时工作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开展公开工作“月度跟进、季度督促、年度考核”,确保公开工作落实到位;结合“政府开放日”、培训等活动开展,加大公开宣传,提高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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