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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省道310线同心至喊叫水段公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复函
索引号 | 640000017/2021-10573 | 文号 | 宁水函发〔2021〕143号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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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省道310线同心至喊叫水段公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复函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送省道310线同心至喊叫水段公路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的函》和随文报送的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已收悉。上述材料显示,武汉林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省道310线同心至喊叫水段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编制了《省道310线同心至喊叫水段公路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你局组织开展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作出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经审核,你局提交的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符合规定格式和要求,并已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厅接受报备。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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