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29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 640000017/2023-00557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8-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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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
宁水答字〔2023〕43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29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农工民主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再生水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再生水利用情况
再生水被称为“城市第二水源”,开发利用再生水既有利于缓解新鲜水的不足,又有利于减少污水排放、改善水生态环境。作为严重缺水地区和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省区,自治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推动再生水利用。
(一)强化刚性约束。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宁夏“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建立了“四水四定”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划定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最低量,细化用水强度年度管控指标到市县,明确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责任。再生水利用纳入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考核、纳入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市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全面实行计划管理,按年度下达各市县再生水利用计划指标,指导各地多措并举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用水单位用水计划优先配置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新增用水全面实行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优先利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
(二)加强政策引导。自治区先后出台《宁夏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宁夏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实施方案》《宁夏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宁夏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开发利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非常规水源利用量上限不受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计划的限制,超出年度分配指标的非常规水源利用量不计入年度考核用水总量统计;明确再生水等非常规水与黄河水、地表水、地下水一并纳入区域水资源利用计划,实行统一配置;要求冷却等工业用水、城市绿化等城市杂用水、煤炭的开采业和洗选业用水、河湖湿地等环境用水或者生态补水等领域优先利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对有偿取得用水权的工业企业,充分利用再生水置换出的黄河取用水指标,经认定后,可以依法进行水权交易,或者由人民政府有偿收储,以促进再生水利用。
(三)补齐设施短板。聚焦再生水利用目标,编制了《宁夏“十四五”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建设规划》《宁夏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2021~2025年)》《宁夏分布式污水资源化利用合同节水实施方案》和“五市+宁东”非常规水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划出我区“十四五”再生水利用“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石嘴山市投资9.79亿元,建成星海湖再生水补源工程等11个重点项目,建成再生水管网69.94公里,再生水利用量达到2000万立方米。中卫市投资1.25亿元,建设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再生水利用量达到680万立方米。盐池县完成投资1.56亿元,形成了污水处理厂处理、再生水厂提标、饮马湖表流湿地净化、德胜墩再生水水库调蓄、城北防护林高效节灌的再生水利用完整链条。目前全区再生水日生产能力达71.7万立方米,较“十二五”末增长了1.8倍,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35%。
(四)坚持试点先行。组织各地积极申报再生水利用国家试点,银川市成功入选首批全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石嘴山市、中卫市、盐池县成功入选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成功入选全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积极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重复利用等节水技术,全区新建热电厂生产用水基本采用城市中水,新建火电厂全部采用空冷技术,宁东基地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建成“近零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成为全国重点企业“水效领跑者”,宁东煤化工园区建成国内首套3000立方米/小时的化工废水和矿井水处理装置,年回用水2409万立方米,建成全国首个废水“近零排放”工业园区,苏银产业园实现“污水100%截流、中水100%回用”。
(五)加大财政投入。坚持把建立激励机制作为重要抓手,促进再生水配置利用。水利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宁夏节约用水奖补办法》,明确对非常规水源利用达到年度最低利用量配额且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分档奖补。银川市水务局、财政局印发《银川市节约用水奖补办法(试行)》,明确对工业企业利用非常规水按年度替代新鲜水量核算奖补,对社会第三方投资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替代新鲜水量超过50万立方米的给予奖补。宁东管委会印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奖补办法》,对自建“零排放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利用再生水的企业、利用矿井水实施生产的企业给予高额奖补,厚植含金量驱动再生水利用。近年来,自治区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4.94亿元,支持银川市经开区、石嘴山经开区、石嘴山高新区、青铜峡工业园区、中卫工业园去、宁东基地再生水项目,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二、下一步打算
我区属严重缺水地区,推进再生水利用既是我区破解水资源短缺瓶颈的现实需要,也是建设先行区、建设美丽新宁夏的内在要求。围绕加快再生水利用,推进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我厅将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工业信息化、生态环境等部门持续推进再生水利用,推动构建再生水利用新格局。
(一)加大项目支撑。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实施再生水利用工程,加快城镇、工业和农业农村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扩能改造,加快再生水利用管网、泵站等基础设施配套,大幅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在再生水管网未覆盖区,在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力推广分布式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技术,推动生活污水就地就近回用。积极争取国家污水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和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示范。
(二)强化政策保障。修订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建立健全再生水利用协调联动机制、财税支持机制、价格调节机制、考核监督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贯彻国家《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创新再生水服务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再生水开发利用,鼓励第三方服务企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鼓励企业采用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手段,依法合规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开展再生水交易试点,将处理达标稳定量的再生水置换出新鲜水用于交易,建立再生水用水权交易收益分配机制。加大再生水在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考核权重,驱动再生水利用实现突破。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8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水利厅节水供水处0951-5552020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