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28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索引号 | 640000017/2023-00389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7-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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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有效性 | 有效 |
[A类]
[公开]
宁水答字〔2023〕20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28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现就民革提出的关于有效提升我区退化耕地地力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是加快现代化灌区建设。持续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骨干供水网络、抗旱调蓄水库建设,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提高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规范基层用水管理组织,健全工程管护、灌溉管理、水量核算、水费计收等制度,提升供水管理服务水平。
二是提升农业节水用水水平。认真落实自治区“四水四定”实施方案,严控高耗水农业种植规模,持续推进节水型农业生产方式,加快推进“三个百万亩”高效节水农业示范工程,到2025年,全区灌溉水利用系数提升至0.59。
三是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争取自治区尽快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组织编制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规划,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特色产业等有机结合,实现山青、水净、村美、民富。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6月15日
联系单位:水利厅农村水利处 马 青 0951-5552290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