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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19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640000017/2023-00576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A]

[公开]


宁水答字〔202355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219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永强、马文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支持引黄入彭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彭阳县地处南部山区,资源型、水质型、工程型缺水问题突出。已建中南部城乡饮水工程、东山坡引水工程解决了当地城乡群众生活用水问题,农业灌溉、产业发展用水主要依托当地地表水,县内建有中小型水库等水源工程43座,基本保障了产业发展用水需求。近年来,我厅大力支持彭阳县不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实施了“互联网+城乡供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为当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水利支撑。其中,小流域综合治理、“互联网+农村供水”等有益经验在全国推广。

施引黄入彭工程可有效缓解区域缺水难题,为彭阳县北部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水源保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我厅高度关注引黄入彭工程,全力支持项目推进。一是工程可研全面启动。今年以来,我厅先后3次组织固原市、彭阳县有关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程建设必要性、实施紧迫性、方案合理性等关键问题,全面启动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推动工程前期工作提档加速。二是深化工程方案论证。按照“以水四定”原则,我厅组织行业专家和相关部门,加强工程可行性、经济性分析,深入比选工程引水条件、方案布局,推动尽快确定工程建设方案。三是积极协调用水指标。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要求,我厅指导彭阳县按照“四水四定”原则编制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已先后两次组织进行咨询审查,推进科学确定工程取水规模,统筹考虑工程取水指标解决途径等。四是指导开展筹资研究。按照“两手发力”的要求,指导彭阳县开展建运模式和筹资方案研究,合理确定资本金比例,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减轻地方筹资压力,推动工程早日立项建设。

下一步,水利厅将继续全过程指导彭阳县加快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化水资源论证、合理确定工程规模,积极对接国家相关部委,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支持,推动项目早日落地见效,造福当地百姓。

最后,感谢您对宁夏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815  


联系单位及电话:水利厅规划计划处黄茹亮0951-5552235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

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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