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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61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640000017/2023-00571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A]

[公开]


宁水答字〔202339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161号建议答复的函


宋喜、丁彦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实施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扬水灌区吴家沟调蓄水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经水利厅积极争取,利通区被水利部列为全国第一批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十个试点县之一,试点实施方案已通过水利部审核,利通区已批复开工建设。利通区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引入社会资本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具备复制推广条件。

二 是为进一步提高利通区扁担沟扬水灌区供水保障率,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抗旱保供能力,我厅已将吴家沟调蓄水库工程列入了《宁夏引黄灌区抗旱减灾调蓄工程规划》。利通区依托特许经营项目,委托宁夏水发利通现代农业供水公司实施建设,工程于2023528日开工,计划20246月全部完工并投入运行。

三是水利厅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已将吴家沟调蓄水库列入全国小型水库项目库,申报2024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全力支持利通区试点县区建设。

下一步,水利厅指导利通区以试点县建设为契机,不断优化“投、建、管、服”一体化模式,健全完善投融资政策机制,加快工程建设。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试点建设资金支持,统筹用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农业等涉农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87







联系单位:水利厅农村水利处曹春雨0951-5552284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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