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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47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640000017/2023-00570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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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147号建议答复的函

白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平罗县‘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宁夏“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建设背景

为有效解决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能力不足、工程效益发挥不到位、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等问题,立足彭阳县“互联网+人饮”试点成功经验,2020年6月经水利部批复同意,宁夏在全国率先启动“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建设。2020年1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宁夏“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明确示范省(区)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优化升级城乡供水管理服务系统“一个平台”,培育升级数字供水、供水数字“两大产业”,联通升级城乡供水工程网、信息网、服务网“三张网”,配套升级城乡供水组织、制度、标准、安全“四个体系”,着力打造政务云应用、技术创新、政策机制、产业培育、均衡服务“五个示范区”,形成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2021年1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宁夏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将“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纳入“十四五”37项重点项目;2022年6月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印发《宁夏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行动方案》,将“互联网+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作为21项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之一全面推进。

二、全区“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自示范省(区)建设启动以来,全区按照“统一规划、全域推动,县区主责、协同联动,企业运营、产业带动,融合创新、科技驱动”的原则,奋力推动“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加快建设、梯次落地。我厅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强化政策技术指导,统筹抓好工作落实,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区22个县(区)中已有5个县(区)基本完成“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建设,2个县(区)启动项目实施,10个县(区)完成项目可研报告批复具备开工条件,剩余5个县(区)正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承载全流程、全环节、全要素的自治区“互联网+城乡供水”管理服务平台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为全区城乡供水业务重构、流程再造、制度重塑提供重要支撑。全区“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估算总投资90.18亿元,目前已批复项目投资51.6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8.09亿元。

三、全区“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资金保障情况

自2020年以来,中央将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列为地方事权,对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不再给予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财政部等9部委要求,“十四五”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人民政府是农村供水保障的责任主体,建设资金主要由地方政府筹集落实。“互联网+城乡供水”是新阶段农村供水建设发展的创新性举措,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宁夏“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明确提出,各地“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实施以县(区)为单元,采取特许经营方式,通过整合涉农资金、盘活存量资产、引入社会资本等途径,多元筹集项目建设资金。近年来,我区已实施“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的县(区)坚持“两手发力”,建立“政、企、银”三方合作机制,有效运用市场化手段推动“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落地。截至目前,各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已向我区“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贷款授信8.43亿元,实际发放贷款2.72亿元,项目投融资机制良性运行并取得明显成效。

四、有关工作建议

根据平罗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方案,全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分河东、河西两个片区分步实施,其中河东片区项目计划投资3.16亿元,河西片区项目计划投资1.36亿元;项目投资计划政府出资10%、供水企业出资20%作为资本金,剩余70%的投资通过社会资本贷款解决。鉴于中央新的资金政策形势,建议平罗县人民政府转变观念,充分发挥供水安全主体责任,当地“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实施应从政府投资为主向多元投资、市场投资转变,积极争取先行区建设政府投资基金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支持,用好用活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现“政府+市场”两手发力,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资金保障。同时,针对因城乡供水工程运行成本高、执行水价低、地方财政补贴能力不足,造成供水企业投入“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建设意愿不足的问题,建议平罗县人民政府以今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联合印发自治区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为契机,加快推进城乡供水水价机制改革,逐步建立合理反映供水成本、与“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投融资机制及工程运行管理相适应的城乡供水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稳定“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建设投资回报预期,减轻政府财政投入和企业经营压力,确保“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有序推进、城乡供水工程良性运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8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水利厅节水供水处 0951-5552250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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