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 640000017/2022-00691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8-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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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有效性 | 有效 |
[A类]
[公开]
宁水答字〔2022〕38号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60号建议答复的函
丁辉代表:
您提出关于青铜峡市泰民渠砌护改造提升灌溉效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我厅已将泰民渠砌护改造工程列入“十四五”青铜峡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目前,初步设计报告已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砌护改造泰民渠6.3公里,改造节制闸2座、分水闸1座及直开口4座,配套建设信息自动化等,工程总投资1430.31万元。计划2022年9月份停水后组织实施。
二是关于在泰民渠王老滩村段新建1座节制闸问题。目前,泰民渠前7公里已有4座节制闸,平均不到2公里1座节制闸,多增加节制闸将给管理带来较大安全隐患。渠道砌护和节制闸改造后抬高水位,能够满足灌溉需求,今后通过调度运行,全力保障王老滩村农业灌溉。
三是结合用水权确权,督促青铜峡市在年度水量分配中根据实际确权面积和种植结构,足额落实用水指标,确保上下游均衡受益。
四是我厅积极争取资金,在后续项目立项时,充分考虑泰民渠剩余3.76公里,以及泰宁渠4.9公里和民生渠21.84公里渠道砌护改造。
五是建议青铜峡市落实中央“两手发力”治水要求,充分利用好《水利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和《水利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等金融支持政策,盘活水工程和水资源,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8月15日
联系单位:水利厅农村水利处 陈金蛟 0951-5552159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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