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8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 640000017/2022-00687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8-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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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有效性 | 有效 |
[A类]
[公开]
宁水答字〔2022〕47号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98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佐代表:
您提出关于支持建设隆德县渝河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及续建配套工程、温堡灌区水源连通及高效节水改造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隆德县渝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设计灌溉面积5.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管道106.6公里,新建管道建筑物676座,改造各类阀井100座,维修蓄水池1座,高坪引水渠1处,工程总投资2085.49万元,建成后可发展节水灌溉面积8800亩。
二是我厅已将隆德县渝河中型灌区列入2023-2025年中型灌区项目储备库,上报水利部积极争取国家水利发展资金支持。
三是温堡灌区水源连通及高效节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均已批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管道119.67公里,新建管道建筑物1004座及配套自动化控制系统29套,工程总投资7675.85万元。目前,工程已开工建设,通过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地方债券等落实资金3540万元,现已完成投资80%,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四是我厅指导隆德县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地方债券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充分利用好《水利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和《水利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等金融支持政策,盘活水工程和水资源,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行水利设施“投、建、管、服”一体化,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管,完善各项管理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8月22日
联系单位:水利厅农村水利处 陈金蛟 0951-5552159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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