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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水利厅行政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 2019-02-15 阅读量:
 宁水〔20192

 

 

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市、县(区)水务局:

现将水利厅行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白耀华同志

主持全面工作。

联系固海扬水管理处。

李永春同志

负责人事劳动、职称评聘、水利教育、职工培训、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河道采砂、水利反恐、水利安全生产、水利应急管理、水利行业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稽察、水库和大坝运行管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开发、水旱灾害防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组织人事与老干部处、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处、安全生产与监督处、水库与移民管理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管理局、水利电力工程学校。

联系唐徕渠管理处。

路东海同志

负责水利纪检、监察工作。

分管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水利厅纪检监察组

联系惠农渠红寺堡扬水管理处。

麦  山同志

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河湖管理、水法规、水政执法、水行政许可、水资源管理、农村水利(小水电)、水量调度、水利风景区、水文、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法规与水资源管理处、农村水利处、河湖管理处、水利调度中心、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中心、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典农河管理局。

联系汉延渠管理处。

潘  军同志

负责计划管理、财务审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改革统筹协调、水土保持、水利脱贫、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规划计划处计划和改革工作、财务审计处、水土保持处(水利厅扶贫办)、水土保持监测总站、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渠首管理处。

王新军同志

负责水利规划管理、水利技术管理和科技创新、水利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国际对外合作与交流黄河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水利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办公室网信工作、规划计划处规划工作、科技与信息化处、水利信息中心、水利科学研究院、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定额站、大柳树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办公室。

联系西干渠管理处、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水利学会。

郭  浩同志

负责水文化、节约用水、城乡供水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厅办公室水文化工作、节约用水和城乡供水处、水利博物馆。

联系秦汉渠管理处。

郜涌权同志

负责水利政务管理、水利新闻宣传、政务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策研究、机关后勤服务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厅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盐环定扬水管理处。

徐宁红同志

协助麦山同志分管农村水利工作。

联系七星渠管理处。

李强坤同志

负责厅长助理工作。

协助王新军同志分管水利技术管理和科技创新工作。

联系红寺堡扬水惠农渠管理处。

 

厅领导出差期间,分管工作实行接替制度,具体如下:

白耀华同志的工作由李永春同志代管。

李永春同志的工作由麦  山同志代管。

路东海同志的工作由白耀华同志代管。

麦  山同志的工作由潘  军同志代管。

潘  军同志的工作由王新军同志代管。

王新军同志的工作由潘  军同志代管。

郭  浩同志的工作由李永春同志代管。

郜涌权同志的工作由白耀华同志代管。

徐宁红同志的工作由麦  山同志代管。

李强坤同志的工作由王新军同志代管。

若分管、代管领导同时出差,两者的工作由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代管。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9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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