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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河湖管理处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作者:
日期:
2023-06-16
阅读量:
主要职责:
1.指导、监督全区河道、湖泊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治理工作,拟订自治区河湖管理和保护有关政策、技术标准、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重要沟(河)道疏浚整治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3.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4.组织实施河道等水域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监督全区河道及负责跨区域河道等水域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及有关活动的。负责自治区级涉河涉湖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协同查处违法占用水域行为。
5.承担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检查、督促、考核河长制落实情况。
6.组织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
7.组织指导全省河湖管理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协调河湖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8.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0951-5552046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水利调度中心A1218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负 责 人:张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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