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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节约用水与城乡供水处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作者: 日期: 2023-06-16 阅读量:

    主要职责:

    1.拟订全区节约用水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区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2.负责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组织指导节水标准、用水定额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3.指导和推动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协调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行业、领域节水和重点区域节水,指导拟订分行业节水规划。指导节水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节水统计和信息发布。

    4.组织实施节水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重点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和用水报告工作。承担自治区节约用水工作部门协调机制日常工作,承担自治区节水考核有关工作。

    5.协调推动节水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指导合同节水管理、水效领跑、水平衡测试和节水认证等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6.指导全区农村人饮和城乡供水工作,研究拟定全区城乡供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城乡供水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区城乡水务一体化工作。

    7.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农村饮水水源保护规划,指导和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水管理,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8.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0951-5552017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水利调度中心A1105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负 责 人:王正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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