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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农村水利处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作者:
日期:
2023-06-16
阅读量:
主要职责:
1.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农村水利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农村水利保障工作。
2.组织实施大中型灌区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灌溉试验工作,组织开展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负责推进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及跨区域骨干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运行。指导厅直属水管单位运行管理。负责跨设区市的骨干渠道、沟道管理及涉渠(沟)建设项目审批。
4.负责区本级及指导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导推动全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
5.指导农村节水灌溉、乡镇供排水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农村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指导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6.组织协调农村水利及灌区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7.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0951-5552257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水利调度中心A1002-1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负 责 人:陈金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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