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 > 年度计划

2023年农村水利工作要点

索引号 640000017/2023-00300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2023年农村水利工作要点

2023年农村水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农村水利水电工作会议和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进一步加强农业用水管理,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坚持“两手发力”加快推进数字孪生灌区试点和现代化灌区建设,扎实推进全区农村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抓好供水保障安全

1.强化农业用水管理。严格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水量分配及调度计划,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引用水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落实农业用水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县域内年度用水指标细化分解,指导基层水管组织加强末级渠系用水管理。各水管单位要详细制定水量调度计划,按月通报实际供水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科学优化水量调度。加强水情、雨情、墒情、农情等情势研判分析,准确掌握灌区用水需求,及时优化水量调度方案,精准调度、错峰调度,缓解供水压力,有效解决灌溉难点堵点,保障灌区均衡受益。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蓄水池等工程做好抗旱应急准备。

3.推进深度节水控水。严格落实自治区“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加大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力度,加强已建高效节水设施运行管护,积极引导灌区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因地制宜加强灌溉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提高灌溉用水管理水平和用水效率。加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力争全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0。积极开展节水型灌区建设和评价,争创水利部节水型灌区。

二、持续加强灌区现代化建设改造

4.加快编制省级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加强与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沟通,做好灌溉面积发展与国土三调、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数据衔接,进一步摸清底数,确保7月底前形成省级规划成果;完成大中型灌区名录调整,同步绘制大中型灌区一张图,推动现有灌溉面积和规划灌溉面积上图入库,形成宁夏农田灌溉面积一张图。

5.着力补齐灌区工程设施短板。持续推进青铜峡、固海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重点改造秦汉渠、泰民渠、长山头渡槽和清水河渡槽等渠道及骨干建筑物,提升骨干工程供水保障能力。启动实施彭阳茹河、隆德渝河、沙坡头兴仁、青铜峡牛首山、惠农沿山井等5个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完成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工程、固扩扬水更新改造和海原西安、沙坡头兴仁供水工程建设任务,建成11座抗旱调蓄水库,启动实施红寺堡支干渠支泵站更新改造。

6.开展数字孪生灌区试点建设。选择青铜峡灌区1个灌域、隆德渝河中型灌区开展数字孪生灌区先行试点,以数字化场景、智能化模拟、精准化决策库,推进灌区数字化、监控自动化、调度智能化建设,提高灌区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能力,动态优化灌区水资源调度,充分发挥灌区综合效益,助力现代化灌区建设。

7.“两手发力”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指导县(区)将符合条件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通过“两手发力”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灌区建设和运营。启动利通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深入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打造宁夏经验。

三、深化农村水利管理改革

8.全面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结合水利部《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制定出台宁夏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及其评价标准,建立常态化评价机制。指导各水管单位全面完成标准化示范所(站)创建任务,组织开展省级标准化规范化灌区、泵站评选工作,择优上报水利部,争创部级标准化管理灌区和泵站。

9.巩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规范水费收支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时足额上缴骨干工程和末级渠系水费,加强基层水管组织人员工资和末级渠系维修养护资金预算管理,做好水费收支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水费收支公开透明;建立和完善精准补贴、节水奖励机制,多渠道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完成永宁县、平罗县、青铜峡市、彭阳县、海原县5个县(市)改革验收面积302万亩。全面完成永宁、大武口、惠农、平罗、青铜峡、同心、中宁7个县(市、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量测水项目建设任务。开展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回头看”,认真评估各项机制运行状况,深入查找不足和短板,不断完善改革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四、扎实抓好乡村振兴水利保障

10.落实工作责任。健全水利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保障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夯实推进水利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重点工作的分工方案》,做到乡村振兴与具体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1.做好包抓工作。继续对9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自治区领导包抓的2个重点县、2个重点村给予差异化支持。坚持为民办实事,积极进村入园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梳理需要解决的事项,建立清单,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切实解决水指标紧张、水资源匮乏、水工程不足等问题。

12.开展专项治理。开展乡村振兴水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整治水利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乡村振兴水利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涉水任务高质量推进落实。

五、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13.强化灌溉工程安全运行。统筹生产和安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全面开展渠道、建筑物、机电设施设备、田间灌排工程等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蓄水池等重要建筑物“三个责任人”职责,做实做细各项防御措施,确保工程安全、供水安全、生产安全。

14.加强水电站安全监管。强化小水电监管,督促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电站安全运行。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