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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要点

索引号 640000017/2023-00284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2023年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的发力之年。2023年全区节约用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始终把水资源作为宁夏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资源”,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大力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不断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一、贯彻落实全面节约战略

1.出台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实施方案。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宁夏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落实方案,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全方位贯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以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和非常规水源利用为重点,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

2.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落实《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宁夏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实施方案》《宁夏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深度推进各行业各领域全过程节水控水,深入开展县区、灌区、园区、企业、高校、机关节水达标建设,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23年,力争全区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3%、2%。

3.大力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落实《宁夏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2021—2025年)》《宁夏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编制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雨水集蓄利用实施方案,推进银川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石嘴山市、中卫市、盐池县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开展分布式污水资源化利用合同节水示范,非常规水源利用量力争达到1亿立方米。

4.推动数字节水技术综合示范。聚焦深度节水控水,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编制《宁夏数字节水综合示范区建设方案》,以宁夏全域为对象,争创全国区域“数字节水”综合示范,构建节水数字化模型,创新低碳排放废污水处理回用技术应用与集成,开发覆盖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城乡生活用水,融合成果展示、数据分析、业务应用、智能决策等功能的宁夏数字节水管理服务平台,推动节水科学化与精准化。

二、健全完善节水支持政策

5.推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制定自治区落实“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健全完善水资源约束“硬指标”、“硬措施”。贯彻刚性约束要求,修订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指标,推动各地全面落实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非常规水源利用等关键用水指标管控,严把水资源利用上限,严控水资源消耗强度。

6.持续巩固深化用水权改革。修订用水权市场交易规则、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管理办法,完善用水权改革制度体系。强化用水权确权成果应用,严禁超用水权确权指标审批取水许可和用水权交易。优化用水权交易配套机制,鼓励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用水权收储交易活动。开展再生水交易试点,鼓励再生水处理运营单位深度处理,探索达标稳定量再生水置换新鲜水进行交易。

7.健全节水制度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节约用水法规规章制度,及时开展《自治区实施〈地下水管理条例〉办法》立法调研工作,适时申报下一年度立法项目,强化深度节水控水法治保障。发布《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导则》地方标准,强化用水定额约束。研究合同节水支持政策,制订“节水贷”政策措施,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节水产业。五市各实施2项以上、宁东实施1项以上合同节水管理项目。

8.加大计划用水管理力度。巩固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全覆盖成果,动态更新计划用水管理台账,动态调整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严格落实用水定额和“四水四定”管控指标,科学核定下达用水计划,超计划用水严格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开展机关、学校、宾馆和火电、钢铁、化工等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对标达标、超定额用水行动,建立超定额用水单位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推动限期整改。

三、全面推进深度节水控水

9.推进农业节水领跑。加快青铜峡、固海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升级改造,持续开展加强农业用水管理行动,深入推进现代化灌区试点建设。严控农业用水总量和灌溉面积增长,严控高耗水作物种植规模,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高效节水农业“三个百万亩”工程。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基础上,发展节水型高附加值种养业,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节约冲洗用水,鼓励渔业养殖尾水循环利用。2023年,全区水稻种植面积控制在50万亩以内,发展和改造提升高效节水农业74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2以上。

10.推进工业节水增效。实施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推动钢铁、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节水改造。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和节水型企业达标建设,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技术和新设备,推进废污水“近零排放”。2023年,力争建成2家节水型工业园区;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企业基本建成自治区节水型企业,全区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

11.推进城镇节水普及。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快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推进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推广普及节水型生活器具。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推进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等单位节水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活动。2023年,60%的县(区)建成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5个地级市行政中心建成节水型单位,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节水型单位达到90%,节水型高校达到50%,全区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12.推进区域节水开源。加快建设再生利用配套基础设施,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镇绿化、环境卫生、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优先使用再生水。鼓励住宅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生活污水就地收集处理回用。农村地区推广工程和生态相结合模块化工艺技术,推动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宁东基地、宁南煤田优先配置使用矿井疏干水。在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农村地区开展雨水集蓄利用示范。2023年,全区再生水利用率城市35%、县城25%,工业园区废水处理回用率沿黄城市60%、其他城市50%,矿井水利用率宁东基地50%、宁南煤田30%。

四、加强节水行动支撑保障

13.强化节约用水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节水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自治区节约用水行动厅际联席会议机制,各市、县(区)加快建立健全本地区节约用水行动联动机制,及时解决节水重大问题,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节水工作。自治区节约用水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实施2023年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节水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14.强化节约用水考核监督。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加大重点任务、主要指标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考核中的权重,强化目标刚性约束和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效能目标考核、节约用水奖补、水资源税收入分配紧紧挂钩。组织开展五市、宁东节约用水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地严格用水定额执行和计划用水管理,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

15.强化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节水“大宣教”工作格局,推动节水宣传教育实现系统化、常态化、社会化。以贯彻“节水优先”治水思路和“四水四定”原则、落实《黄河保护法》、践行《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举办全区节水护水知识大赛,开展“节水宁夏 你我同行”主题宣传联合行动、“节约用水 让家更美”千家社区万家小区节水家庭评选活动,培育节水文明理念。

16.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中央新时期治水思路,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大力推动全社会节约用水,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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