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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夏用水权改革工作要点

索引号 640000017/2023-00236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2023年宁夏用水权改革工作要点

按照自治区“六权”改革部署,2023年用水权改革以先行区建设为牵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巩固提升改革成果,节水增效进一步显现,全民水权意识和节水意识进一步提高。现制定改革要点如下。

一、完善法规制度

1.深入研究用水权改革法制体系。组织研究用水权有偿取得、有偿使用费征收和用水权收储法律问题,提出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意见建议和措施,积极争取列入全国两会提案,推动自治区人大立法授权。

2.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开展用水权确权、收储、交易等改革关键环节问题调研,修订用水权市场交易规则、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管理办法,印发水资源监控总体实施方案、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修订)、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导则,完善用水权改革政策体系。

3.健全用水权投融资机制。落实《金融支持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四权”抵押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用水权质押、贴息贷款,拓展用水权多元化融资渠道,完善贷前审核、风险评估,贷中资金管控,贷后风险防范等工作体系。

4.深化水资源税改革。各市、县(区)落实自治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开展改革后城镇供水水价核算和价格调整工作,全面核定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合理漏损率,修订水资源税征管办法,推进水利和税务部门水资源税管理信息共享互通,复核水资源税纳税人名录。地级市全面完成市辖区水资源税收入分配方案。

二、夯实改革基础

5.进一步梳理复核确权成果。各县(市、区)组织对已确权成果进行评估,结合最新遥感数据和灌溉面积复核,进一步梳理确权单元、面积、定额和水有效利用系数,确保确权成果的合理性,各地市水务局组织复核。

6.强化用水权确权成果应用。各市、县(区)做好用水权确权成果与计划用水管理、用水权交易、实际用水核算等方面衔接,将确权成果更好的运用到实际用水管理中,严禁超确权指标审批取水许可和用水权交易。

7.规范取用水监测计量。加快推进取用水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完善监测站网布设和监测设备建设,实现取水、用水、排水全过程调控、监测、评价与管理,进一步提高用水权确权单元计量率。

8.持续规范农业用水管理。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落实用水权改革 加强农业用水管理行动方案》《关于落实用水权改革 规范基层用水管理组织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农业用水水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统一调度、分级负责”制度,强化县区和基层用水管理组织人员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进一步规范末级渠系水费收支、预算管理,不断完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水价改革“四项机制”。

9.加大农业高效节水力度。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制定并落实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方案,逐步达到《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方案》的高效灌溉比例要求。

10.全面实行用水权有偿取得。各市、县(区)严格执行《宁夏用水权价值基准(试行)》,对无偿配置用水权的工业企业全面征收年度用水权有偿使用费。严格用水权有偿使用费管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引导新改扩建工业项目通过用水权交易市场购买用水权。

三、激活市场活力

11.推进用水权收储。制定《宁夏用水权收储指南》,规范用水权收储行为。各市、县(区)建立用水权收储调控机制,加强“闲置”用水权指标的核查认定,开展用水权回购和储备,有效解决用水权市场供给侧不足问题。

12.探索建立市场化收储交易平台。积极引导鼓励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用水权收储交易活动,探索建立市场化收储交易机制,收储“散户”用水权进行集中交易,激励用水权市场规模的正向增长。各市、县(区)根据实际完善本地用水权交易机构和职能,发挥其在用水权交易中的桥梁纽带功能。

13.推进用水权规范交易。优化用水权交易流程,完善交易备案程序,规范交易合同文本。创新用水权交易模式,优化网上交易系统功能,引导鼓励用水户将有偿取得“富余”的闲置用水权交易出售,激发用水权交易市场活力,有效解决“先用水后交易”行为。各市、县(区)切实加强用水权交易动态监管,建立用水权交易收益分配机制,跟踪检查交易水量真实性、交易程序规范性等,建立完善考核制度和约束机制。

14.完善用水权确权交易平台。建成运行用水权确权交易平台,实现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水权交易系统互联互通。各市、县(区)在8月底前将用水权确权、交易等历史信息录入确权交易监管平台,全面完成用水权证颁发、代管协议签订工作。

15.探索再生水利用交易试点。在银川市、石嘴山市探索开展再生水利用交易试点,鼓励再生水处理运营单位提标改造深度处理,将处理达标稳定量的再生水置换出新鲜水用于交易,明确再生水与黄河水置换的认定条件和程序,探索建立再生水用水权交易收益分配机制。

四、强化评估督导

16.系统总结评估用水权改革。开展水资源刚性约束下深化用水权改革理论体系及模式机制研究、宁夏用水权收储交易机制及改革模式集成应用研究,总结改革以来用水权确权、定价、赋能、入市和监管等方面的措施、经验,调研梳理用水权改革的制度建设、水市场培育、交易监管等成效,识别存在的问题,辨析改革的难点和堵点,跟踪评估全区用水权改革成效。

17.加强用水权改革督导考评。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通过现场督导、督查检查等方式,做好跟踪指导、政策解读,巩固提升各地改革成效。将用水权改革纳入水资源管理考核和效能目标考核。

18.加大用水权改革宣传培训。加强常态化宣传,积极引导媒体跟进宣传。开展用水权改革培训,提升基层用水权管理人员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重点市县着力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任务样板”,推动示范引领。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在用水权改革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将改革经验做法转变为常态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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