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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2022年工作要点

索引号 640000017/2022-00793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厅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水发〔2022〕4号

  

各市、县(区)水务局,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做好2022年水利各项工作,现将《自治区水利厅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水利厅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自治区将召开第十三次党代会,这是全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须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做好全区水利工作、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2022年全区水利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经济工作会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两会”、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践行中央治水思路,以黄河保护治理为核心,以深化河湖长制为龙头,努力提升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主要目标是:力争水利投资规模超72亿元。实现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保持Ⅱ类进Ⅱ类出,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比例稳定在80%。农村集中供水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8.8%、96.5%。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国家分配指标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5,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6%、4%。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20平方公里。

全区水利系统要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勇毅前行、克难奋进,紧盯目标不放松、聚焦重点不偏离、保持力度不懈怠,奋力答好新赶考路上水利高质量发展新答卷,为努力建设先行区、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1.始终坚持政治建设统领。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第一课题、永恒主题,扎实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工作,扎实做好迎接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工作,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不折不扣把党中央、自治区部署要求落实到水利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始终坚持严格正风肃纪。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持续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自治区“八条禁令”和区直机关“十项严禁”,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大力实施“四警六廉”工程。强化行业监督和行风建设,坚决查处微腐败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3.全力提升防洪减灾能力。

加快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提高防洪标准、确保黄河安澜。加快完善贺兰山东麓、重点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加快沙沟、西庄等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推进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建设,贯通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四情”防御,做好区、市、县三级防御预案和防汛抗旱专项预案衔接,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会商研判,压实各级防御责任,有效落实防范措施,完善联动响应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到防患于未然。积极推进新技术运用,加密监测预警站点布设,实施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加强水库联调联用,加强水利工程抢险人员物资保障。

4.全力保障各业用水安全。

立足抗大旱、救大灾、防长旱,强化水工程水资源调度,加强农业用水管理服务,推进大中型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农田灌溉和酿酒葡萄、枸杞等特色产业用水。继续办好饮水安全民生实事,开展规范化水厂创建活动,定期开展从水源头到水龙头的城乡供水水质动态监测检测。加快推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工业园区水务一体化。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持续加大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支持力度,打牢乡村振兴水利基础。扎实做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重点县重点村包抓工作。

5.全力推进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前期工作。

按照自治区关于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部署决策和工作要求,紧扣四项专题、可研报批、法人组建三大任务,成立项目工作专班,举全系统之力跑部委、盯部门、抓关键,一个步骤一个步骤推进、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落实、一个专题一个专题攻坚;完善项目推进机制,主动对接相关省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齐心协力、竭尽全力、汇聚合力,争取四项专题论证尽快结题,完成可研报告修编及审查报批立项,力争实现年底动工。

6.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

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原则,编制落实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制度实施意见,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依法依规查处无证取水行为。制定水资源监督管理办法,严格项目和用水“双限批”,严格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产业,严格控制高耗水农业种植,暂停水资源超载地区新增取水许可。因地制宜关停公共供水工程覆盖范围内企业自备井,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和取水许可承诺制。

7.全面深化用水权改革。

推进已出台7项制度落地见效,力争其余配套制度应出尽出,搭建筑牢改革制度体系“四梁八柱”;指导各地探索差异化配套制度建设。从严落实确权流程,精准核定农业灌溉面积,建立无用水权企业“一户一档”,科学确定用水需求;完善确权交易监管平台,指导各地6月底前完成确权,8月底前完成数据录入,工业用水权按照价值基准实行有偿取得。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推进二级市场交易,强化一、二级市场网上交易全链条监管;指导各地建立基层收储交易机制,鼓励开展多种形式交易;对政府投资节约的、无偿配置“富余”的用水权进行收储;支持银川市探索建立再生水用水权确权、交易及收益分配机制。加快取用水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实现重点县区规模以上非农取水口及沿黄取水口在线监测全覆盖。加快干渠直开口量测水设施改造,在线监测计量率达到40%。及时总结评估改革成效、梳理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社会知晓度参与度,扩大改革整体效应。

8.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

大力发展高效节灌,继续推进现代化生态灌区试点建设。开展超定额用水核查,推动火电、钢铁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设,推进废污水“近零排放”,倒逼高耗水产业转型升级。开展高校节水专项行动,推动行政机关节水率先达标,水利行业全面建成节水型单位。实施银川、宁东等重点地区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大力推广分布式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推行合同节水方式,推动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规模回用,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启动400毫米以上降水区域农村地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

9.强化河湖管护治理。

发挥河湖长制龙头作用,落实自治区河湖长履职细则,压实各级管护责任,深化效能目标考核,形成协同共治合力。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从严审批涉河湖建设项目,河湖岸线监管率达到80%。持续推进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现河湖“四乱”动态清零。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修编完善重点河湖“一河一策”,建成自治区级示范河湖1个、美丽河湖1个;做好典农河、沙湖等重点河湖生态补水。确保清水河、苦水河生态流量满足程度达到100%。

10.强化水土流失治理。

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整治和淤地坝建设等60项重点工程,建设水平梯田7万亩,打造生态经济型小流域。保持专项整治高压态势,深入推行信用监管,开展常态化遥感监管,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制度,完善水土保持动态监测系统功能。争取自治区出台水土保持补偿费奖补政策,加大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投资力度。深入开展水土保持示范县、示范工程创建。

11.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

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取用水量和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管控,合理确定地下水取水工程布局。全力推进“三山”地下取水井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推进银川市、石嘴山市超采区治理、地下水源地置换关停,实施地下水位变幅通报机制。启动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出台地下水管控指标方案,核定地下水超采区范围及超采量。

12.攻坚现代水网体系建设。

力争陕甘宁革命老区供水工程列入国家有关规划或方案,尽快启动可研编制工作。积极配合国家推进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银川都市圈西、东线和清水河流域等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加快推进固海扩灌扬水更新改造、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工程建设,实施青铜峡灌区和固海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供水保障等工程。开展“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区规范推进年活动,固原市4县1区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银川市3区2县全面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其他12个县区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完成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并投入运行,加强各县区城乡供水数据接入管理;完成教科书式经验总结。按照“长藤结瓜”思路和“先急后缓”原则,开工建设11座调蓄工程,提升区域性抗旱应急保供能力。继续推进重点中型灌区续建节水工程。推进重点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加强城市饮水水源保障。

13.持续推动数字治水创新发展。

遵循水利部构建数字孪生流域、建设“2+N”智能业务应用体系部署,启动宁夏水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争取实施全区数字孪生平台、数字节水、数字治水产业云等一批新基建项目,推动工程网、信息网、服务网“三网融合”。推进“研究院+试验区+产业园”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研单位职能优化,加强科研计划引导,争取“揭榜挂帅”“赛马”项目。加大对各类水利科技研究项目申报、立项、评估等管理,鼓励工程带科研,解决科研投入问题。做好水利地方标准制定修订,推广应用成熟先进的新技术、新成果。探索筹建宁夏黄河水联网数字治水实验室。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保制度,守好网络安全底线。

14.完善水利法治体系。

修订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及相关配套制度。开展专项执法提升年活动,落实涉水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备忘录,强化联合执法,依法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能力与质量,保障和监督各级水行政部门依法行政。

15.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按照“提水价、降水量、稳水费”工作思路,启动新一轮骨干工程水价调整,合理制定农业用水价格,建立完善农业水价机制;加快县区末级渠系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县区全部执行新水价,积极探索实行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健全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规范基层用水管理组织。

16.推进水利投融资改革。

健全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贷款解决项目资金缺口问题;以特许经营、PPP等模式加快“互联网+城乡供水”、现代化灌区等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推进水利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强化财务监督和预算绩效管理,防范化解水利资金资产风险。

17.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优化权责清单,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落实审批事项整合与合并,完善审批事项流程。推进市、县(区)涉水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完成“审管联动”一体化应用体系建设试点,实现审批事项与监管事项有效衔接。

18.加强工程建设运行管理。

严格水利工程建设“四制”管理,加快推进工程验收。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加大市场主体行为监督检查力度,做好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力抓好专项巡视问题整改。健全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推进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汛限水位,主汛期病险水库原则上一律空库运行。完成堤防、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年度任务。

19.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进一步树牢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和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重要时段和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风险,守住水利安全生产底线。

20.锻造过硬干部人才队伍。

完善干部选拔、教育、使用、管理、考核制度和人才规划、选育、评价、激励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平台,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竞聘上岗,不断加大招才引智育智力度,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1.加强水文化建设和水情教育。

编制发布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名录,建成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中心,打造黄河文化交流弘扬特色高地。研究制定水利工程遗产更新改造及保护利用规范标准,依法做好灌溉遗产保护管理。积极开展水情教育,引导公众增强节约水资源、保护河湖水生态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22.加强水利精神文明建设。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继承发扬水利系统优良作风,厚植为民服务情怀,培育积极健康的政治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以“五型”模范机关创建为载体,继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荐、申报一批自治区、水利部、区直机关文明单位。大力开展“两优一先”及最美水利人、最美公务员等评选表彰活动,继续开展劳动竞赛和技能比武,不断塑造水利干部良好形象。

  

附件:《自治区水利厅2022年工作要点》明确的主要事项

  

附件

  

《自治区水利厅2022年工作要点》明确的主要事项

(共 35 项)

  

一、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研究立法事项(2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修订)

2.《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修订)

二、拟出台的重要文件(13件)

1.落实最大刚性约束制度考核办法

2.宁夏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管理办法(修订)

3.宁夏用水权收储交易管理办法

4.宁夏节约用水奖补办法

5.宁夏非常规水源利用管理办法

6.宁夏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

7.宁夏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导则

8.宁夏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

9.宁夏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10.宁夏淤地坝登记降等销号管理办法

11.宁夏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申报管理办法

12.落实用水权改革规范基层水利服务组织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13.落实用水权改革加强农业用水管理的行动方案

三、拟举办的重要会议和活动(20个)

1.自治区第六次总河长会

2.自治区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

3.2022年全区水利工作会议

4.水利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

5.水利厅机关处(室)2021年度工作总结述职会暨2022年务虚会议

6.水利厅2022年领导干部“两个能力”提升学习班

7.自治区节约用水行动厅际联席会议

8.引黄灌区灌溉工作会议

9.2022年全区水土保持工作会议

10.水土保持示范县现场观摩会议

11.水资源管理工作会议

12.农业水价改革暨农业用水管理现场观摩会议

13.2022年数字治水暨水利科技创新工作会议

14.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布置会议

15.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现场观摩会议

16.自治区美丽河湖建设观摩会暨河湖管理工作会议

17.自治区节约用水工作推进会议

18.自治区“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区建设推进暨现场观摩会议

19.2022年部门决算会议

20.“一带一路”建设水利合作工作座谈会(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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