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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厅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要点

索引号 640000017/2021-10319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水利厅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要点

2021年水利厅内部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决贯彻水利厅党委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年度水利重要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服务,有效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功能作用,为水利发展改革提供坚强审计支撑

一、紧盯重要目标任务,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一)聚焦权力运行监督,全力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凡离必审”和任中审计相结合水利厅对离任的厅属单行政主要领导全部进行审计,对任期3年以上的行政主要领导按照20%比例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意见建议,对问题突出的进行问责。厅属单位对离任的所属所站(企业)行政主要领导全部进行审计,对任期3年以上的所属所站(企业)行政主要领导按照20%比例进行任中审计,提出审计意见建议,对问题突出的进行问责

  (二)聚焦水利建设管理,扎实做好专项审计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应综合考虑资金额度、工程实施、项目管理等情况,对工程维修改造、信息化建设、物资采购、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水利项目和专项资金实施专项审计,全年至少完成2个(项)水利项目或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聚焦重点项目资金,组织实施专项审计调查。对水利信息中心实施的2020年度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对相关市(县)区水务局实施的苦咸水改水资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清水河防洪治理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结合单位实际,至少选取1个重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聚焦重要领域环节,加强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厅属各单位负责的水利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要向水利厅提出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书面申请,由水利厅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承担相应审计工作,全年完成唐徕渠满达桥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盐环定扬黄共用工程一至七泵站更新改造项目、盐环定扬黄共用工程八至十二泵站更新改造项目、盐环定扬黄共用干渠和宁夏专用工程改造项目4项重点水利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五)聚焦堵塞漏洞,抓实抓细审计问题整改落实。严格按照水利厅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销号制度》规定,以整改台账为抓手,压实审计问题整改责任,实行责任到人到岗和逐条逐项对账销号。对河湖中心、水文监测预警中心、水科院等3个单位2020年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审计跟踪,采取督办、约谈等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提升整改效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二、强化审计事项管理,保障审计监督

  (六)全力配合和服务保障各级审计监督顺利完成。年初以来,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已对水利厅及水利工作开展了专项审计,审计力度持续加大,水利厅也将提高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积极配合,认真做好资料提供、沟通协调、解释说明、服务保障、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确保各级审计顺利完成

    (七)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水利厅将审计工作开展、审计任务完成审计意见决定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进行考核,以促进审计任务完成落实

  (八)夯实审计工作基础。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内审工作职责,制定内审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工作完成后,要按规定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取证单、审计意见书等资料并存档备查

  (九)加强审计监督指导。水利厅将组织对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及时跟踪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提高整改质量,对于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十)积极运用审计结果。各单位要加强同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等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促进监督合力和效能最大化。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升审计监督服务能力水平

  (十一)提升审计人员实操能力。采取以审代培”、“交叉审计”方式,积极运用其他审计方式方法,抽调厅属单位审计人员参加各项审计工作,通过业务参与和实践,不断提升审计人员业务水平

   (十二)积极开展审计业务培训。按照审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要求,举办1期审计业务培训班,进行理论政策、审计实务等方面的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审计人员参加水利部、内审协会等单位举办的业务培训,提升政策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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