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领域水务经理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领域水务经理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宁水规发〔2021〕12号
各市、县(区)水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经济发展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用水企业:
为全面贯彻节水优先治水思路,构建工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服务、集约化高效利用新格局,推动工业深度节水控水,加快我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宁水节供发〔2019〕13号),自治区水利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领域水务经理管理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将各工业园区、各用水企业首任水务经理(水管员)基本信息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分级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市水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及宁东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经济发展局汇总后于2022年1月10日前分别报自治区水利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自治区水利厅张博容 0951-5552018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张建保 0951-6363587
邮箱:nxjhysyb@163.com nxzyzhly@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