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浩在2018年全区水利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在2018年全区水利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郭 浩
(2018年1月24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我区成立60周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因此做好2018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下面,我就抓好 2018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任务安排如下:。
一、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抓好高效节灌和水利改革工作
(一)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今年要确保完成4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任务:一是已下达2018年的资金4.88亿元,下达建设高效节水灌溉任务32.57万亩,投资和面积任务已同时下达到了各县(市、区),请认真组织实施。二是结转2017年的计划项目尚有25项8.57万亩的建设任务要完成,进度慢的县(市、区)要抓紧组织实施。对于2017年度结转的项目务必于3月开工建设,5月完成并投入使用;对于2018年新安排的项目,争取2月份完成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和审查、批复,3月份完成招标工作,4月份开工建设,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目前,我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已达303万亩,因此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对已建成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运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多样化运行管理模式(如物业化管理、专业化灌溉服务公司管理、个人承包管理、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这些模式都有成功的范例,大家可以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截至目前全区尚有38万亩已建高效节灌工程因各种原因没有启用或暂时停用,这次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已明确提出,各市、县(区)要认真整改: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确保未运行的工程今年全部启用。此项工作,作为今年水利厅的重点整改任务,要重点督办和考核。今年,我们要助推盐池县申报全国高效节水示范县。
(二)积极推进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
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建管并重,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利通区、贺兰县、红寺堡区、沙坡头区等县区继续推进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的试点。这些试点县(区)在机制建设中,主要任务是开展三项改革,即水权、产权、水价改革;完善三个机制,即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运行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机制和引入社会资本的投融资政策机制;提升两个能力,即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和农民用水协会能力;制定一个办法,即《现代化灌区建设评估和验收办法》。在工程建设中,主要任务是:结合水权确权和水价改革,开展支斗渠测量水设施的配套和改造;结合现代化灌区建设,配套完善信息化、自动化设施,逐步打造全区农村水利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今年要先行完成利通区三个乡镇、贺兰县一个乡镇、青铜峡一个支渠灌域的测量水设施的配套,打造测控一体化灌区和自动化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基地。除试点县(区)外,其他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先建后补、设计施工试运行总承包等建设管理模式(EPC),确保已建工程发挥效益。积极组织开展农业初始水权改革,将水权确权到最小计量单元;组织开展农业水价测算和综合改革,学习试点县区的先进做法,探索节水奖补、水权交易、产权服务等方面的机制建设。尝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化公司管理、承包管理等方式,推动节灌工程及人饮工程运行管理向专业化、市场化、物业化方向发展。本着大干大支持的原则,我们适时安排灌区测量水配套工程。
二、落实“脱贫富民”战略,抓好民生水利工程建设
(一)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管理
按照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安排部署,2018年计划投资3.1亿元,中央资金大约只有8000万元,对20个县(市、区)的49.75万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进行巩固提升,其中,解决251个贫困村9.1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全区自来水普及率要达到83.9%。目前对已初步确定的50处人饮工程,要提前做好前期工作。在4月完成项目批复、招投标等工作,11月底完成建设任务。人饮工程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十三五”期间,人饮工程国家以补助为主,只占总投资的1/4左右,大部分建设资金主要由地方政府筹集,所以各市县不要等靠,积极协调落实财政资金,贫困县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本次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提出了我区农村饮水方面还存在群众吃不上水等问题,我们已提出了整改措施。为了保证供水水质,隆德和泾源等县要加快渝河、温堡、香水河等农村净水厂建设。同时要开工建设沙坡头河南、利通区城乡、兴庆区月牙湖、平罗南部二期等一批规模化供水工程,确保群众饮用干净水。各市县(区)要联合环保部门严格划定水源地保护范围;设立保护围栏,开展水源地自动化监测,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下一步我们将明确任务分工,采取责任制管理,督促各县(区)加快工程改造,完善工程运行管理机制,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年内完成近期整改任务。
(二)坚持不懈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保证我区农业连年丰收的重要保障和手段。今年,我们要继续以“黄河杯”竞赛活动为抓手,坚持继承好的传统与不断创新相结合,继续完善和强化“行政推动、项目带动、竞赛促动、部门联动、干群互动”的建设机制,结合贯彻执行新出台的《自治区实施农田水利条例办法》,引导广大灌区群众投入到轰轰烈烈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热潮中,要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结合农村环境整治,要突出灌区边缘死角治理、突出灌排体系提升、突出沟渠田林路综合配套,山水林田湖草路庄统一规划、综合治理。要严格按照《宁夏农田水利建设标准》,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9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0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35万亩、治理盐碱地20万亩的农建任务,切实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落实“生态立区”战略,抓好水生态治理
(一)持续抓好水土流失治理
以宁南山区5县区、中部干旱带4县区为重点,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抓手,综合运用督查、指导、通报等方式,今年要完成坡耕地综合整治项目4个,新增水平梯田6万亩;除险加固病险淤地坝51座;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公里以上。目前,项目已落实到有关县(区),各县(区)要抓紧做好前期工作,力争在4月份开工。对2017年的续建项目要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2018年项目年底前要完成80%以上。继续提高市、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各县(区)要严格履行水土保持属地管理职责,继续在六盘山、贺兰山、罗山等重点区域开展预防保护,全年完成预防保护面积1200平方公里。
(二)继续抓好引黄灌区盐碱地综合治理
2018年,要全面完成银北地区104万亩盐碱地水利改良任务,加快推进银南地区盐碱地改良工程建设。全年计划完成引黄灌区骨干沟道治理200公里,治理盐碱地20万亩,其中银北、银南各10万亩。涉及15个县(区),重点是红寺堡区。目前,已安排2000万元,资金计划已下达,要求有关县(区)加快前期工作,沟道整治项目要在开灌前完成。红寺堡扬水灌区要转变治理模式,改良与利用相结合,工程与农艺相结合,结合培育特色产业、立体农业的发展,充分利用盐碱地发展设施农业和节水高效特色农业。
以上2018年的农村水利工作任务已明确,请各市县(区)高度重视,理清思路,明确责任,制定措施,抓好落实,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基本保障和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