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充分发挥监督合力 守护黄河美丽安澜
发布日期:2024-02-04 11:35信息来源:自治区水利厅

充分发挥监督合力 守护黄河美丽安澜

自治区检察院

  

    河长制是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全区检察机关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一、强化机制协同,提升河湖管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与水利厅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深化重点领域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等协作机制。二是推动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牵头与西北五省、内蒙古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生态环境检察对接协作机制的意见》,凝聚跨区域检察监督合力。三是各级院通过与水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通信息、联动协作、联席会商、联合督查等制度,加大协同配合。灵武市院制定《河湖检察长巡河工作方案》,18名“河湖检察长”负责全市河湖长制管理的85条河流,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联动,共护河湖领域公共利益

    一是部署开展黄河综合保护专项行动、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行动。建立河道“四乱”问题清单,推动解决治理难题。永宁县院与水行政机关整治违法建筑侵占黄河河滩影响行洪安全案,被最高检评为十大典型案例。二是开展黄河干流宁夏段取水工程专项整治。积极摸排督促整治流域内违规取用水问题,推动依法合规取用水。金凤区院督促规范建筑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发布的协同保护黄河水安全典型案例。三是与水利厅共同开展黄河宁夏段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目前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9件,通过依法督促、支持、协同履职,有效规范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

    三、强化整治效果,推动河长制“有名”“有实”

    一是联合开展实地巡检。一方面开展常态化巡河,去年各级院联合河长办巡查160余次。银川市两级院累计巡河522公里,发现线索并立案73件。一方面对前期整治效果“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到位。二是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支撑办案。沙坡头区院应用“黄河流域违规抽取地下水法律监督模型”发现办理违规取用地下水公益诉讼案件5件,督促依规安装计量设施44件(套)。三是注重受损公益实质修复。督促公益侵害人切实履行义务,2023年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14.5公里,恢复治理水域1650余亩,修复流域内被损毁林地、草原、湿地7000余亩。因工作成效显著,自治区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被水利部授予“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

    四、聚焦重点领域,拓展涉水公益保护范围

    一是聚焦水土保持监督。兴庆区院排查未编制报批水土保持方案和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线索39件,追缴补偿费1016.4万余元。二是聚焦黄河文化保护。利通区院督促保护引黄古灌溉工程案和青铜峡市院督促保护黄河铁桥案,被央视《今日说法》录制为《守护黄河秀美安澜.“根”与“魂”的守望》专题片。三是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宁县院督促保护黄河沿岸古树名木,联合职能部门对12个古树群、5600余棵古树建档挂牌、抢救复壮。

    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好“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和美丽宁夏建设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