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管理处:全面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 着力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发布日期:2023-02-13 11:50信息来源: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我区水资源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落实“四水四定”,深化改革、优化配置、强化监管、严格保护,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增强。

一、建机制、严管控,“四水四定”稳步推进

牢固树立以水而定理念,以刚性约束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持续完善顶层设计,“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地下水管控指标方案相继率先出台,实施取水总量、用水效率、水位多向管控;出台用水权收储交易管理办法、水资源监控实施方案、河湖复苏实施方案,制定清水河等重点河湖生态水量保障方案,刚性约束制度体系日趋完善。二是严格取水论证审批。全区80%工业园区完成规划水资源论证,6个园区开展区域评估,推进26个中型灌区完善取水手续,全区办结论证许可事项1230项,沿黄取水口许可手续基本完善,违规取用水得到有效遏制。三是严控高耗水产业发展。严格“三高”项目用水审批,严控高耗水产能扩张,加速低端产能退出、高耗水工艺设备淘汰。2020年以来,共淘汰落后产能720万吨,压减水稻等高耗水作物近5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达到523万亩,27家火电企业用水效率全部达到国家定额标准,量水而行的新发展格局快速构建。四是严格水量配置调度。对黄河水、地下水、非常规水等各类水资源进行全口径配置,保障了各业用水安全,全区取水总量66.33亿立方米,较2021年少1.76亿立方米,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1.33亿立方米,生态补水3.74亿立方米,清水河、苦水河生态流量保障程度达到100%,水资源节约集约水平加速提升。

二、勇创新、激活力,用水权改革持续深化

坚持“两手发力”,以市场之手盘活水资源存量。一是用水权确权全面完成。出台配套制度17项,确权总量49亿立方米,核定农业灌溉确权面积1058万亩,建立工业企业台账3701家、规模养殖企业台账1909家,确权工作走在全国最先。二是有偿使用稳步推进。出台用水权价值基准,完善水资源税改革,征收用水权有偿使用费1.93亿元、水资源税4.2亿元,兑现县区间水资源利用横向补偿6000万元。三是水市场不断激活。将水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出台金融支持用水权改革指导意见,交易水量6288万立方米、再创新高,用水权质押、授信贷款1491万元,走出了水资源向“水资产”转换的新路子。

三、夯基础、严考核,水资源监管持续发力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将依法监管融入水资源工作全过程。一是监控体系不断完善。制定水资源监控实施方案,连续两年争取国家专项资金补贴计量体系建设,区市县三级合力推进计量建设,取水计量率达93%,按取水口数算,计量率为42%;引黄灌区干渠直开口计量率达100%,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及重点取用水户、沿黄取水口实现在线计量全覆盖。二是监管力度持续增强。出台监督检查细则,“三级联动、多部门协作”推动常态化监管、取用水专项整治、“三山”地下水井关停、环保督察整改等,整治规范取用水项目3800个,关停地下水井774眼,查处违规取水主体109家,罚款320万元,追缴水资源税3.45亿元。三是考核导向有效发挥。修订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政府效能、节水奖补、水资源税返还、生态补偿挂钩,激励地方政府落实节水用水主体责任。严格水资源超载限批治理,中卫市实现连续两年不超载。

今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把水资源作为宁夏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资源”。既是新号令新部署,更是新使命新挑战。水资源工作要以打好四项战役为发力点,即:打好“四水四定”主动战,把经济活动限定在水资源承载能力之内;打好用水权改革深入战,巩固扩大改革成效;打好取用水管理规范战,纠正人的错误用水行为;打好水生态保护复苏战,维护“三山”地区和引黄灌溉绿洲地下水生态平衡,推进清水河葫芦河等河湖复苏,着力将以水而定、量水而行落到实处,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