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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2023年第1期(总第119期)

信息来源:自治区水利厅           发布日期:2023-04-17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买彦州主持召开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第1次联席会议

3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买彦州主持召开2023年自治区河湖长制工作第1次联席会议,自治区各河长制责任部门参会。会议听取了河湖长制有关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研究审议了有关事项,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宁夏各地、各部门坚决扛起河湖长制政治责任,对表对标,真抓实干,河湖长制制度体系不断完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有序推进,河湖“四乱”问题实现动态清零,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连续6年保持“Ⅱ类进Ⅱ类出”,创造了历史最好成绩,全区河湖面貌和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转变。但还存在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环境治理成效不稳定、综合治理程度不够高、个别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不到位等短板和问题,必须深入研究,认真加以解决,切实把河湖长制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加快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转变,以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实际成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要持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落实河湖管理保护属地责任,深化实化流域区域统筹协调。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河道采砂管理,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强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启动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滚动实施“一河一策”,推动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会议要求,要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各项任务,推动生态空间合理布局,带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推动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要强化责任部门协同。进一步建立完善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办对外组织协调、分办督办“总督察”作用,健全上下贯通的河湖管护责任链,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河湖长履职、监督检查、正向激励和考核问责,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探索建立完善协作顺畅、处置高效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河湖功能的永续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