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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2022年第4期(总第109期)

信息来源:自治区水利厅           发布日期:2022-04-11

中卫市创新河湖长岗位学习培训机制

推动河湖长知责明责履责担责

为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职责,提高河湖长履职能力,有效解决履新河湖长该“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的问题,中卫市创新河湖长、责任部门学习培训机制,推动河湖长、责任部门知责明责履责担责。

中卫市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持续把强化河湖长履职能力学习培训作为提升河湖治理保护的重要抓手,把河湖长培训纳入市年度培训计划统筹推进。建立河湖长常态化学习机制,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江河战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理解、凝聚共识。创新学习培训形式,市委以“沙坡头大讲堂”为载体,邀请专家学者围绕河湖长履职细则、河湖长制重点任务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河湖长岗位学习培训,市总(副)河长、各市级河湖长、县(区)总河长、河长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河长办工作人员等全部参加集体学习。特别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学习培训以视频形式召开,在各县(区)设立分会场,参会人员比照主会场人员确定,“一竿子插到底”,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责任部门、河长办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全覆盖,切实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